简介:目的:探究消化科住院患者跌倒原因、引发的法律诉讼及护理措施。方法:选取2015年04月至2016年04月期间,实施防跌倒护理措施之前于本院消化科就诊及住院治疗的30例患者作为对照组,选取2016年05月至2017年05月期间实施防跌倒护理措施之后于本院消化科就诊及住院治疗的30例患者作为观察组,对比并分析观察组和对照组患者的效果。结果:分析两组消化科住院患者的跌倒原因发现,如厕时跌倒、下床时跌倒、行走时跌倒分别有6例、5例、1例,观察组患者的跌倒总发生率(5.71%)与对照组患者(28.57%)相对比,组间差异比较明显(p〈0.05),观察组患者跌倒引发的法律诉讼率(0.00%)与对照组患者(40.00%)相对比,组间差异比较明显(p〈0.05),观察组患者的护理满意度(94.29%)与对照组患者(74.29%)相对比,组间差异比较明显(p〈0.05)。结论:消化科住院患者出现跌倒的原因有多种,体位的突然改变为最主要的危险因素,跌倒还容易引发法律诉讼,加强对消化科住院患者的防跌倒护理干预十分重要。
简介:近年来,我国因解决医疗损害赔偿争议究竟应适用什么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很大争论,形成了两种不同观点。以医疗卫生部门为主的一种观点认为:解决医疗事故中的人身伤害问题只能适用由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其理由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的特别法,当然应当适用之;但以社会大众和人民法院为主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严重滞后于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不能很好地调整发生医疗事故后的医患关系,尤其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更是体现不出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时,事实上已不再适用《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转而适用《民法通则》等民事实体法。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