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企事业单位内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企业内医疗机构)承担着企事业单位内职工的预防保健、常见病诊疗及康复、计划生育、老年人及残疾人保健、慢性病防治、食堂卫生管理、职工义务献血、职业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多项任务。是我国卫生事业和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企业的行政性行业管理局转变为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后,企业内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出现了大量新情况,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企业内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的提出,正是这样一个不断适应新情况、不断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下面就我区249家企业内医疗机构基本态势分析,对企业内医疗机构属地化管理问题作一理论上的探讨。
简介:近年来,市财政局按照加强财政法制,依法行政,依法治局的总体思路,一手抓财政法制建设,一手抓财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力地推进了以法治税、依法理财和财政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财政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行政执法“两制”、“四五”普法等工作得到省财政厅、市人大的肯定。“三五”普法通过财政部、省财政厅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验收。2003年,市财政局被评为“全省财政行政执法先进单位”和“湖北省‘四五’财政法律知识竞赛先进单位”,2005年被省财政厅评为“全省财政‘四五’普法先进单位”,被省人事厅、省法制办评为“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
简介:根据目前我国环境(卫生)信息公开网络中存在的无序状态,对其制度的构建尤为重要。以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全文讨论的逻辑起点,明确网络这一特殊媒介在环境(卫生)信息公开中的特殊意义及依据;通过对环境(卫生)信息网络公开现状的梳理,对环境(卫生)信息网络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效果及其与公众的期待之间的差距等内容,反映现实网络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及信息搜集发现,目前网络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存在着政企主导环境(卫生)信息公开程度严重,环境(卫生)信息内容的"空洞化"以及现利用网络公开方式的单一等问题。在确定理念追求的基础上,根据网络本身的特点,针对上文中提到的问题进行逐一探讨,提出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建构路径。
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
简介:一、法律文化的概念关于法律文化的理论研究,中国肇始于上世纪80年代,但在外国学者们早已致力于此并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最早提出“法律文化”概念的学者是美国法学家拉伦茨·弗里德曼,他在1969年发表的《法律文化与社会发展》一文中提到:“‘法律文化’概念涉及大量有关的思想,首先它涉及公众关于法律制度的认识、看法和行为方式。尽管每个人对于法律制度的看法不同,但一般说来,在不同的国家或群体中还是有一定的看问题的方式,从而可以把它们区分开来。各种法律文化是习惯法的主要部分,这些习惯法与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此后就法律文化释义的问题,学者们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至今为止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定论。目前我国学者对此也莫衷一是,并未形成统一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