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县法制机构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法制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加强有效层级监督,取得了明显成效。6年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06件,已结案202件,审结率达97%。复议案件类型涉及林业、土地、公安、建设、工商、劳动、卫生、畜牧等20余件。在己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维持决定的有171件,占结案总数的84%:作出撤销决定的19件,占结案总数的9%;作出变更决定的5件,占结案总数的3%;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的8件,占结案总数的4%。通过行政复议的实施,有效监督了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行为,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极大地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为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简介:申请人:张某,男,居民。被申请人:某市房地产管理局。申请人张某是某市G公司(下称G公司)建设K公寓工程被拆迁人,申请人原房屋为土木结构,面积为98.8m^2,该房屋于1996年已拆旧建新,改建后的现有房屋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2003年5月6日,
简介:目的:了解大兴区非法行医治理现状,为制定整治对策提供依据。方法:对2011-2012年大兴区非法行医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结果:2年间共取缔427户次,立案处罚151起、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12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93起,与行刑衔接开展前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0.05),综合治理使得非法行医初步得到遏制。结论:借助行刑衔接机制,初步解决了在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中经常遇到的调查取证难、行政处罚与执行难等一系列制约卫生行政执法的难题。应将行政处罚作为目前治理非法行医的有效手段,以提高办案质量与效率和案件移送的成功率为切入点,及时将那些明知故犯、无视病人生命与健康权而再次非法行医者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