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许昌巾位于河南省中部,辖鄢陵县、许昌县、襄县、禹州市、长葛市、魏都区三县两市一区,全境总面积4970平方公里,总人口426万人。全市现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01个,医疗卫生技术人员1.25万人,其中卫生防疫人员923人,全市共有各类卫生监督员630人,其中公共卫生监督员496人,药品监督员82人,碘盐监督员52人。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卫生部、省卫生厅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切实加强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使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各项卫生法规得到了贯彻落实,比较好的发挥了卫生监督工作在支持经济发展、保证人民健康方面的积极作用。下面我就许昌市的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一、卫生监昔执法工作开展情况(一)、关于公共卫生执法工作1、强化行政执法意识,完善了卫生监督体制我们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公共卫生监督执法体制的通知》精神,按照依法行政和强化执法服务的原则,市卫生局96年初成立了许昌市卫生行政监督执法队,主管局长任队长,卫生监督科长任副队长,执法队在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行使卫生行政执法职能,指导、监督、协调
简介:由于医药产品在医疗活动得到了广泛应用,医药产品侵权问题也成为一个热点问题。世界各国对医疗机构在有缺陷的医药产品侵权中是否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主要有两种做法:一是,医疗机构作为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产品责任,而由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产品责任。这一做法以英国和美国为代表。二是,医疗机构通过提供医药产品获得经济,其行为性质与销售无异,因而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按照严格责任原则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种做法以欧盟为代表。笔者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采第二种做法。本文采用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原理对《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分析。连带责任产生外部法律效果和内部法律效果。就外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同时适用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患者既可以向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就内部法律效果而言,对医疗机构和生产者分别适用过错原则和产品责任的严格责任原则,即医疗机构在经患者请求赔偿其损害后,如果对医药产品的缺陷没有过错,可以向生产者追偿。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倾斜保护患者利益的同时,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