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黑龙江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异地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请示》(黑卫法监发[2004]6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委托生产加工食品的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应当依据《食品卫生法》及相关规定取得卫生许可证,无卫生许可证的不得生产加工食品。地方性法规明令规定禁止的除外。二、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从事委托或受委托生产加工食品活动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委托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或种类必须与委托方和受委托方双方所持有的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许可项目相一致,并通过订立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的形式明确双方食品卫生的责任及责任的期限。
简介:在当前的卫生行政执法环境下,“引诱性执法”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存在一定的合理性。然而,由于“引诱性执法”存在先天的缺陷,因此容易异化,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加以限定,以更好地实现依法行政、执法为民。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食品工业迅速发展.同时,无证加工,经营食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无证加工经营户对正规企业的冲击日益严重,其产品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极大,迫切需要我们加大监督力度。但在取缔无证加工.经营户的过程中深感现行自法规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现作如下探讨。
简介:许可证制度作为烟草专卖管理的根本制度,是国家烟草专营专卖的重要体现,是实施烟草专卖管理的重要依据。按照《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生产、批发和零售业务,必须依法申请领取烟草专卖生产、批发、零售和特种经营许可证。下面仅就发放数量最大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的相关问题予以探讨。
简介:随着食品工业的快速发展,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为现代食品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食品添加剂的中,除保证其发挥应用的功能和作用外,最重要的是应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我国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是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做保障的。
卫生部关于委托生产加工食品问题的批复
卫生行政执法中“引诱性执法”合理性分析
对取缔无证食品加工经营户中的几个卫生法规问题的探讨
强化烟草专卖零售可证管理——略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和依法取消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资格
正确认识食品添加剂 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2008年6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