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许可是一种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机关办文是一项行政活动,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重要载体和重要形式。行政许可离不开机关办文,就单个许可事项而言,办文是许可程序的开始和终结,贯穿整个许可程序全过程,
简介:
简介:“以事实为基础,依法律为准绳”是我国宪法确定的一切执法机关在执法中,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违反该原则的执法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行政机关必须查清事实后,才能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事实主要证据不足,也就意味该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基础,违反了该项原则,故属于违法具体行政行为。那么,何为主要证据不足的具体行政行为,其表现形式都有哪些呢?
简介:一九九一年底,我省颁布实施了《湖北省关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号),确定在全省范围内实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一九九七年,依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要求和《保险法》颁布实施后的新形势,我省对30号令进行了修订,颁布实施了省人民政府133号令,进一步巩固和加强了我省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工作。
简介:国卫办监督发[2018]22号2018年9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网信办、通信管理局、工商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部分地区一些公司以“胎儿摄影”名义为孕妇提供四维彩超服务,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提供了可乘之机。为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源头治理,切实保障群众安全和健康,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行政许可与机关办文——浅谈学习《行政许可法》的体会
省办迎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创建、保密工作检查
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概念和表现形式
省法制办关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答复
天门市政府法制办主任欧阳宏卫被评为市“十佳青年”
省法制办关于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答复认真实施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为我省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严禁非法使用超声诊断仪开展“胎儿摄影”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