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根据目前我国环境(卫生)信息公开网络中存在的无序状态,对其制度的构建尤为重要。以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全文讨论的逻辑起点,明确网络这一特殊媒介在环境(卫生)信息公开中的特殊意义及依据;通过对环境(卫生)信息网络公开现状的梳理,对环境(卫生)信息网络公开的主体、内容、方式、效果及其与公众的期待之间的差距等内容,反映现实网络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通过调查及信息搜集发现,目前网络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存在着政企主导环境(卫生)信息公开程度严重,环境(卫生)信息内容的"空洞化"以及现利用网络公开方式的单一等问题。在确定理念追求的基础上,根据网络本身的特点,针对上文中提到的问题进行逐一探讨,提出环境(卫生)信息公开建构路径。
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