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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仲裁方式解决医疗纠纷已经被国内外实践表明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鉴于我国医疗纠纷缺少及时、便捷、公正的解决途径,医患矛盾深化已经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谐,建议修改现行仲裁法,并根据国情,在现有仲裁机构内设立医疗纠纷仲裁庭。该设想具有可行性,既克服了另设单独医事纠纷仲裁机构所需机构、场所、人员、资金等困难,又避免了新设医疗纠纷仲裁机构的公信力不足问题。而且现有仲裁机构的运作比较规范成熟,方方面面的关系均已理顺,在仲裁的聘选、仲裁庭的组成、纠纷的解决等都积累了相当的经验。

  • 标签: 医疗纠纷 仲裁机构 仲裁庭
  • 简介:医疗纠纷是医疗恬动的产物,只要有医疗活动,医疗纠纷就必然存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减少医疗纠纷和处理好纠纷,如何化解纠纷双方的矛盾,以保护患者的台法权益和医疗活动的正常进行。近几年,医疗纠纷在病员方表现出与以往不同的特点,例如,病员方已不单纯靠医疗方解决纠纷,而是希望借助宣传媒介的帮助,达到解决问题的目的。

  • 标签: 医疗纠纷 病员 医疗活动 护患 正常 患者
  • 简介: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在研究、探索通过仲裁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中,都要依据我国法律思考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问题。医疗纠纷的可仲裁性不仅决定了仲裁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关系到仲裁裁决会被国内法院撤销或者不被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最终导致仲裁无效。笔者认为,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具有可仲裁性,除此之外的医疗纠纷则不具有。

  • 标签: 医疗纠纷 可仲裁性 法律思考
  • 简介:近来,经常从传媒看到、听到这么种说法,在医院里,患者接受医护人员的治疗与照料,与在商场、饭店,人们接受服务人员的服务是等同的,医疗行为即为消费行为。病人就医把自已看作消费者,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损害赔偿,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行为是否应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值得探讨、商榷。一、医疗行为以治疗为目的,消费行为以消费为目的医疗行为指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疾病的预防、畸形的矫正、助产堕胎及各种基于治疗目的及增进医学技术的实验行为.凡以治疗、矫正,或预防人体疾病、伤害、残缺或保健目的,所为之诊察及治疗,或基于诊察,诊断结果而以治

  • 标签: 医疗行为 消费行为 法律关系 归责原则
  • 简介:深圳市采用仲裁方式处理医患纠纷已四年。运行实践证明:实施一裁终局模式处理医患纠纷确能兼顾中立性、权威性与高效率。尽管深圳医事仲裁模式推出后曾备受学者们的推崇,但该模式在我国其他城市能否复制,甚至在完善后能否向全国推行,无论是医务界还是仲裁界仍有不少争议。根据深圳等相关仲裁机构开展医事仲裁的实践可以得出:启动并长期开展类似深圳这种一裁终局模式的医患纠纷仲裁处理方式必须先从制度层面明确医事仲裁的合法性,同时需解决好医事仲裁运转费用来源的问题。

  • 标签: 医事仲裁 合法性 仲裁费用
  • 简介:目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活动正在全国各地紧锣密鼓地进行,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规模和力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相继告破,许多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了应有的惩处。

  • 标签: 规范市场 整顿 市场经济秩序 规范执法 规模 中国
  • 简介:随着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也由过去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由过去系统、单一的经营模式向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多种渠道经营并举的方向转变。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免沉渣泛起,以损人利己为目的,以掺杂使假为手段的违法行为在食品生产经营行业也悄然兴起,并迅速蔓延,已成为目前食品卫生监督工作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之一。

  • 标签: 多种经济成份 行业 计划经济 经营模式 市场竞争 重点问题
  • 简介: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制度,该制度通过高度的抽象而形成,成为联结民事主体制度、债权制度和物权制度的纽带,而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体系之中,成为民法学理论中举足轻重的制度。正是基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的重要性,民法学界对该制度进行了深入的论述,特别是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生效的区分上有很多独到之处,而本文也试图从一个小视角来略做分析。

  • 标签: 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制度 民事主体制度 民事法律体系 民法理论 物权制度
  • 简介:我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款第2项规定,法院在撤销或部分撤销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后,并可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则规定。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这是我国对行政行为转换明确的实定法律依据。

  • 标签: 具体行政行为 撤销 违法 《行政诉讼法》 被申请人 复议机关
  • 简介:众所周知,我国行政诉讼法只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对于抽象行政行为是否是我国司法审查的对象的问题,在我国行政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多数派认为,人民法院不能也无权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但是,司法机关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模式极大地束缚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为了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依法行政,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建立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制度已经势在必行。

  • 标签: 司法审查制度 抽象行政行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模式 行政诉讼法
  • 简介:董事的竞业行为是指董事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或与相竞争的营业的行为.竞业行为对公司利益有造成危害的潜在可能性,因此受到各国公司法的规制.只是现代各国公司法不再倾向对竞业行为的绝对禁止,而是通过程序上的公正——董事的披露义务与公司机关的批准或追认来有条件允许竞业行为.我国公司法第61条规定了对竞业行为的禁止,该条立法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本文将结合国外立法、学说予以探讨.

  • 标签: 行为 董事 规制 公司法 公司利益 公司机关
  • 简介:医疗行为中的患者承诺不是一种对利益的处分与放弃,而是一种对医疗风险的分担,其体现了“被允许的危险”理论与“危险分配”的法理;患者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认识能力与真实意思两个方面;未经患者承诺的医疗行为是专断的医疗行为,应根据医疗效果是否最终实现分别进行处理。

  • 标签: 患者承诺 危险分配 被允许的危险 说明义务
  • 简介:蕲春运管所按照依法治运的要求,确定了新世纪“带一流运政队伍、创一流运政业绩、树一流运政形象”的奋斗目标。该所党政一班人在道路运输行业行政执法实践中,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契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初见成效。先后被共青团湖北省委授予“青年文明号”、省交通厅授予“双文明建设达标所”、

  • 标签: 法实践 省委 行政执法公示制 行政行为 共青团 法治
  • 简介:广州孕妇拒签事件反映了医疗服务实践中应加强医务人员医疗告知义务,医患互信缺失以及法律规定缺乏弹性等问题,本文就以上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实务处理和法律规定中需要改进的方面。

  • 标签: 医疗告知 医患互信 法律僵硬 改进
  • 简介:近年来,广水市市广播电视局党组,按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要求,继续在全系统开展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抓领导、建机制、定措施,使我局行政执法工作步人了规范化、法制化和轨道。

  • 标签: 市人大常委会 错案 过错 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责任制 规范执法
  • 简介:98年国务院曾发文重申:中央税、共享税以及地方税的立法权都集中中央。除屠宰税、筵席税、牧业税的管理权已明确下放到地方外。其他税种的管理权全部集中在中央,地方政府不得在税法明确授予的管理权限之外。擅自更改、调整、变通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不得超越权限擅自制订、解释税收政策.不得超越权限批准减免税。缓缴税和豁免欠税,对地方税的减免也要在中央授权的范围内办理。不得自立章法.自行其事,严禁各种形式“包税”。严格税收入库级次。民族自治区域内的税收政策要与全国保持一致。

  • 标签: 地方政府 行为 涉税 税收政策 管理权限 税收入库
  • 简介:加入WTO履行承诺的主体是政府。入世后,对政府来说是约束,约束政府的行政行为;对企业来说是解放,企业摆脱政府的约束,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对老百姓来说是受益,老百姓可以享受到降低关税后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入世对我国的经济、法律和意识形态都将产生较大的冲击;入世对政府职

  • 标签: 入世 政府行为 政府职能 政府管理 政府经济调控 信用环境
  • 简介:一、代孕的概念及种类代孕是指女性接受他人的委托,借助现代医疗技术将体外受精培育成功的受精卵或胚胎移植入自身的子宫中,代替他人怀孕生子后将所生婴儿交由委托人养育的行为

  • 标签: 代孕 行为 协议 现代医疗技术 体外受精 受精卵
  • 简介:近视属于医学领域眼科学的独立疾病。许多近视患者,无论是假性近视还是真性近视,发生后许多人并没有到医院眼科就诊,而首先是到眼镜店去接受验光检查和配镜矫正治疗。这种验光配镜是否属于诊疗行为?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中,我们曾对眼镜店的验光行为进行过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进行处罚。但国内还少有相关资料报道。在卫生部有关医政规章中也没有明确验光配镜的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本人以验光配镜属于诊疗行为的观点阐述如下,与同行共同探讨,提出不同的看法和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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