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的“法化”程度不足,“依法”审判并不尽如人意。由于社会革命和政权建设破坏了传统的地方自治共同体,经济体制改革又瓦解了“单位制”,使得依赖于共同体和社会性制裁的民间调解难以恢复历史辉煌。经过几十年法制化的浸染,司法权威获得了社会的基本确认。“调解”与“司法”两个元素发生耦合,是法院调解在持续萎靡之后又在新世纪“复兴”的根本原因。但由于司法政策与程序制度之间出现断裂,法院强调调解出现了自我消解的危险趋势。只有继续加强审判制度建设,理清审判与调解的相互关系,并确定二者各自应有的相位,方是利用调解化解纠纷、满足转型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向法治迈进的基本路径。
简介:数字环境下的假冒和盗版问题使"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成为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战略前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主导的双边协定、准多边协定、区域及跨区域协定,呈现出全面协调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趋势。将ACTA、TPP与"因特网条约"进行比较,发现在一般义务、ISP的责任、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等具体规则上都体现了持续强化数字环境下知识产权执法标准的走向。这些规则可能成为全球性多边规则。对于不断强化的国际法制,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应该警惕。
简介:不同于传统国际法理论,国际环境损害责任不以国际不法行为作为责任的必要构成要件,责任主体多样化,不严格适用过错原则。在这些特点的影响下,近半个世纪以来,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呈现出私法化的趋势。在引入损失分担原则后,严格责任被适度软化,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实现重构,私法化倾向大致体现三个方面,国际法委员会的立法态度,国际造法性条约实践及其解纷方式,责任制度的模式选择。私法化趋势应强化国家补充责任理论的运用,坚持损失分担和风险预防原则,适度软化严格责任,赋予解纷机制以污染者付费的内涵,还需正视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运用,加强国际环境法与国际关系和国际政治的有机互动。
简介:腐败是当今国际社会所面临的严重挑战之一。近年来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出复杂化、有组织化、跨国化的趋势,腐败问题逐步国际化。单靠一国之力是难以解决腐败这一痼疾的,惟有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框架下,全面加强国际间的反腐合作,才能遏止腐败在全球的蔓延。从全球化视角透视当下腐败产生的原因、存在的类型、表现形式和新的特点以及反腐国际合作的必然要求,就我国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框架下进一步加强国际反腐合作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简介:两次世界大战以来,随着各种全球性与区域性国际组织的迅猛发展.国际社会出现了组织化的趋势,并推动了现代国际法的发展。①欧洲联盟作为一种新型的区域性国际组织,正在发展为高度一体化的经济与政治实体。欧洲联盟的演进历程,既显示了欧洲区域一体化集团化的特殊性,也具有当今世界组织化趋势的典型代表性意义。③本文试图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一对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历史回顾建立统一欧洲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7、18世纪卢梭、康德等学者那里,并为后来国际组织的产生作了理论准备。二战结束后,欧洲和世界局势的巨大变化促使这种统一思想付诸实施。1950年5月,法国外长舒曼发表一项关于建立法德煤钢联营机构并向其他欧洲国家开放的声明
简介: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属于通过利用互联网与电子商务搭建的平台,以大宗商品、产权为交易对象进行批量交易、交收、结算、仓储等相关业务事宜的交易市场。目前缺乏明确的法律定位和行业定性,经营上存在较大随意性,处于"诸侯割据、群雄争霸"的局面,借款人募集款项之后跑路的情况屡见不鲜,受害的投资者迫不得已将相关银行列为被告诉诸法院,请求主张银行违约、怠于行使监督职责、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实践中法院囿于现行法律法规滞后和投资者举证能力较弱的限制,往往对投资者的诉求难以支持。笔者从所在的法院审理过的一件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投资者诉银行的案例入手,探究出集中式银商转账的业务流程,通过对案件涉及的两个争议焦点的分析,总结出该类案件的裁判规则。
简介:<正>一、国际私法作为规范国际社会发生的各种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一个法律部门,对于促进和发展国际经济技术和文化的合作与交流,是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的。但是在早期,国际私法因受封建——属地主义的严重影响,仅有的少数几个国家(如法国、德国等)的有关立法,都十分强调适用自己国家的法律,因而尽管国际私法的宗旨本在于解决各国法律之间的抵触,求得国际民事生活的安全和稳定,却因彼此国际私法制度的歧异而并不能收到实际的效果。所以,从18世纪中叶起,意大利政治家、法学家孟西尼便倡导通过国际条约,制定统一的冲突法,以使各国在法律适用制度上得到协调。但到底受到当时国际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