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笔者在分析轻刑化与刑法相关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关系的基础上,结合新刑法总则、分则的具体修改,对新刑法重刑化看法提出质疑,并大胆提出了新刑法存在轻刑化倾向的观点。
简介:<正>长期多量饮酒会导致慢性酒精中毒,许多犯罪行为与其有关,在国外已日益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国亦发现由其引发的犯罪有增加的趋向。本文拟就有关问题进行探讨。一酒精属于亲神经性物质,人体可因饮用不当而造成酒精中毒。酒精中毒有急性中毒和慢性中毒之分,前者为一次性大量饮酒或在特殊情况下小量饮酒而出现的急性酒精中毒;后者
简介:<正>我国刑法学界有不少同志主张,对那些大量制造、贩卖假药,获取巨额非法利润的,应以投机倒把定罪量刑。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此类案件的定罪也不一,有的以制造、贩卖假药罪判处,有的以投机倒把罪判处。按照投机倒把罪论处的主要理由是:(1)假药也是投机倒把的犯罪对象;(2)制造、贩卖假药数量多、获利大的,其侵犯的客体已远远超出了一般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3)重法条优于轻法条,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是严惩严重经济犯罪的需要,而定制造、贩卖假药罪则处刑太轻,罚不当罪,起
略论新刑法中的轻刑化问题
谈谈慢性酒精中毒及其责任能力
制造、贩卖假药案件不宜以投机倒把罪论处——兼驳“重法优于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