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广东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沟通协调机制是省法院经过长期的实践摸索,在最高法院的关心指导下,逐步构建起来的上下级法,院之间监督指导的新型机制。它的显著特点是,以案件为中心,提炼问题拓展研究;以裁判为目标,融会共识消弭分歧;以沟通为路径,监督个案指导类案;以协调为方法,博弈共赢摒弃零和。我省涉外商事海事司法公正的水平日益提高,国际公信力不断增强,得益于沟通协调机制稳健运行。
简介: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社会的变迁为法理学提供了新的课题。豪埃克教授以哈贝马斯的沟通行为理论为指导,提出一种沟通视角的法理学。他认为,法律在本质上是基于沟通:立法者与国民间的沟通,法庭与诉讼当事人间的沟通,立法者与法官间的沟通等。这种沟通现在被认为是法律合法化的来源:法律人之间的理性对话是“正确”地解释和适用法律的最终保证。
简介:<正>西方一家通讯社记者来中国报道人大、政协会议,在发回的一条电讯中这样写道:“两会正在成为北京政治生活一个耀眼的景致。”这句话可能意在提醒西方公众:中国政治生活的民主气息越来越浓、“两会”在中国国家生活中的份量日趋加重,关注、报道、了解它的人也越来越多了。如果这位记者不仅在北京,也到各地“两会”走一走的话,他还可能
沟通协调浇开公正之花——涉外审判沟通协调机制十年回眸
“沟通理性”与全球化时代的法律哲学——凡·豪埃克《作为沟通的法律》述要
律师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访谈——走进“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