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非法持有,使用某种国家管制物的犯罪并非一种新罪,中外刑事立法上皆有不少明例.如英国1968年《火器法》就规定有“非法持有火器罪”的罪名.在英国刑法中,“使用假文件”是指“明知是伪造物,且基于法律对构成伪造罪在具体情况下所需求的同一意图(要么是欺骗,要么是诈骗)而‘使用、出售、发行、赠送、转让’某一伪造物”.在香港,持有进攻性武器罪,是指没有得到合法授权,也无其它正当理由,而在公共场所持有进攻性武器,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在美国亦有“非法持有毒品罪”.我国刑法规范中有关非法持有犯罪的条文原来只有刑法第163条对“私藏枪支弹药
简介:我国是目前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和第三服务贸易大国。国际贸易必然需要用某种货币进行支付结算,在现有各主权货币中,选择用人民币对我国来讲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取得发行收入,还可以减少我国的汇率风险和外贸交易成本,提高我国在国际经济、政治活动中的地位,使我国在国际事务中具有同经济实力相适应的影响力,使国际经济、政治环境不断向着有利于我国的方向发展。人民币国际化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法律问题,它不仅涉及国际法,更重要的是需要对我国的相关国内法进行修改和完善。本笔谈的核心就是讨论人民币国际化的相关法律问题,这些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国际法中关于主权货币国际流通与争端解决的基本规则,在人民币国际化过程中应该对我国现行的现金法规、支付结算法规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应该构建哪些人民币国际化的纠纷解决制度,应对人民币跨境流通监管制度进行哪些修改和完善等。围绕着这些人民币国际化的核心法律问题,我们在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国际法视角下的人民币国际化问题研究"的过程中,将相关已有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整理并提供给读者,以期能够促进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对人民币国际化法律问题的研究,并得到相关专家、学者的批评指正。
简介:刑事政策概念是刑事政策研究的首要问题。刑事政策的实践古已有之,但刑事政策的概念却出现得比较晚,一般认为,“刑事政策”一词,开始使用于18世纪末的德国。在对国外学者、我国台湾学者以及我国内地学者诸多观点分别进行述评的基础上认为,下一个世界通用而又简明的刑事政策定义是比较困难的。从刑事政策制定者的角度出发,可以认为:我国(内地)的刑事政策是我们党和国家为了有效地打击和预防犯罪,依据我国一定时期的犯罪态势及其成因而制定的一系列行动准则。这是一个狭义上的刑事政策概念,它可以进一步被分成基本的刑事政策和具体的刑事政策。若从刑事政策研究者的角度出发,为了能使其研究更为深入和有效,则应从广义上把握刑事政策的概念。
简介:<正>本文所讲的刑事政策,是就其最狭义的含义而言,即指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而且主要是涉及它在近十年的具体运用。对刑事政策再认识的目的是要回答十年来我们采取从严惩办的政策未能有效地遏止犯罪的增长,这是否意味着我国刑事政策的失败?需要更弦易辙?在最近关于修改刑法的讨论中,一些同志也提出了类似的问题。有的同志提出,“长期以来,在处理专政与民主的关系上,往往强调了专政而忽视民主,强调了从严惩处严重犯罪。而在立法原则上却很少研究甚至回避对人权的保障和贯彻人道主义问题。”在刑罚规范方面,特别是对死刑的适用范围,存在着重刑的偏向。”因此,在修改刑法时,“在刑法规范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