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侵权行为法作为私法领域的最后保障,其最为重要的功能之一便是规范不法侵害他人权益所生损害赔偿问题,在这一规范中,涉及到两个基本利益,一个是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另一个是加害人的行为自由,对于何种利益应当予以保护,何种利益不应当予以保护,涉及到侵权行为法利益保护的区别对待,权益保护与行动自由,这二者是一种紧张关系,下面笔者将从侵权法的保护角度来阐述二者的关系。
简介:素,通“愫”,本色、真情也。曹植诗云“愿诚素之先达兮”。豪,具有高超才智与品德的人。《冠子·博选》记:“德千人者谓之豪。”素豪,即本色英雄,意在不事张扬,真诚打造伟业。
论区别性权益保护——从侵权法的保护对象看行动自由与权益保护的紧张关系
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