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70年代以来,苏联刑事立法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侧面,就是制定了一些新的缓刑制度,即判处剥夺自由、宣告缓刑并强制被判刑人劳动和延缓执行判决,并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缓刑。这两种新的缓刑制度与原有的缓刑同时并存、互相配合、互相补充、相辅相成,从而使苏联对中等危害程度以下的犯罪作出反应时有较大的选择余地。现分而述之。
简介:<正>我国刑法学界对五十年代的苏联刑罚理论并不陌生。但经过近四分之一世纪的隔绝之后,他们的刑罚理论又有什么新的发展?我们则所知甚少。本文就此作点粗浅介绍,对我国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也许有所裨益。
简介:<正>今年3月13日召开的苏联非常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置苏联总统职位和对现行宪法进行相应修改和补充的法律。一、为什么设立总统该法律的序言宣称:"为了巩固法制,保障公民的权利,自由和安全,改善苏联最高政权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相互关系,确保国家的政治,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苏联人民代表大会决定设置总统职位。"
简介:<正>据英国《社会主义法律评论》1982年第2期报导,七十年代是苏联法律教育大发展的十年。在1970—1980这十年间,苏联的法学院虽然还是4所,但是法律系的数目却由原来的30个增加到46个。在1980年,法律专业合格的毕业生有15,700人,差不多是1970年毕业的7,900人的一倍。1981年至1982学年,所有法学院和法律系注册的学生有97,700人,其中29,100人为正规的全日制学生,其余或是夜校生,或是校外生。此外,中等专科学校还培养
简介:<正>一、行政诉讼立法概况苏联没有行政诉讼法典。苏联的行政诉讼法以《对公职人员侵害公民权利的非法行为向法院控告的程序法》为龙头,辅之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发明发现及合理化建议法、行政违法行为法等法律中有关行政诉讼的规定,共同构成苏联的行政诉讼法。这种格局,是由于立法时间的先后不同而形成。例如,劳动纠纷审
简介:<正>一、立法简况苏联广泛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管理经济。到1981年为止,仅苏联部长会议颁布的经济法规就有近两万个。由政府各职能机构颁布的法规总数已超过十万个。各加盟共和国及其政府职能机构颁布的经济法规就更多了。这些法规的内容涉及到所有的经济部门和经济活动的各环节,构成了调整苏联经济的法律体系。苏联的经济立法,在调整对象和效力范围上相当灵活。有苏联部长会议颁布、通行全苏的法令;有各加盟共和国颁布、适用于其管辖范围内的法令;有适用于特定时期的专门法令;还有只适用于某一特殊事件的法令,等等。
简介:<正>苏联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法学博士H.B.维特鲁科、Г.А.多罗霍夫、Н.М.叶尔绍夫等编写,苏联新闻出版社1986年出版。本书论及联合国宪章关于人权的原则,1948年关于人权的总宣言,1966年关于人权的国际条约,1970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关于各国友好关系与合作的国际法原则宣言等,以及1975
简介:<正>伟大的十月革命胜利后,为了保卫革命的胜利果实,保障苏维埃法制的正确统一实施,在列宁的亲自领导下,第九届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于一九二二年五月二十八日通过《关于检察监督的章程》,决定在苏俄司法人民委员部的机构中建立检察机关。社会主义的检察机关从此诞生。随着苏联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有一个独立的法律监督机关,以便对各加盟共和国的检察机关实行集中统一的领导,有力地维护苏维埃法制。适应这
简介:浅析前苏联宪法结构的缺陷及其影响唐从艮1993年12月12日,经俄罗斯全民投票通过的《俄罗斯联邦宪法》开始生效,同时原苏联宪法被废止,此举标志着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在宪法上被否定,这对于世界共产主义运动无疑是很大的打击和损失。要总结社会主义在前苏...
简介:<正>在“具有西方传统和特色的各个国家”掀起的刑法改革运动中,自由刑问题,是重要议题之一。在社会制度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苏联和东欧诸国里,剥夺自由刑的境遇如何?关于此刑的规定有何特点并呈现何种趋势?苏联东欧的学者们围绕这一问题又有何议论?我想以此为题作点粗浅介绍,或许对我们了解情况、研究问题、进行比较有所裨益。
简介:若要弄懂一种法律制度,不能单研究其条文规范,而要明白这个条文是如何组合到一起的,该制度是如何架构的,它的条文应当如何解释。同样,若要弄懂一种法律制度可能对其他法律制度产生的效应,一个人还应当意识到那些影响性因素远远超出个别条文之上。
简介:<正>1980年6月,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这两项法合的颁布,从实质上讲,意味着苏联从此结束了为保护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而进行的全国性法典编纂活动。制定并颁布大气保护法和动物保护利用法的客观必要性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的情况下,保护大气和动物对确保环境质量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其二,一方
简介:<正>苏联第19次党的全体会议和去年召开的苏共中央全会决议,要求把建立法治国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这意味着确立宪法的牢固保障,确立法律的最高权威,加强对个人权益和自由的保护,将国家、党的机构、公共组织和劳动集体的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而在现存法制受到歪
简介:<正>一、关于苏维埃国家的自然保护职能十月革命后苏联就注意到了自然环境的保护,自五十年代后半期开始重视,七十年代以后加强了这项工作,对保护自然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给予了极大注意,强调在加速
简介:<正>青年劳动的专门规范。东欧一些国家的劳动法是进一步发挥青年的社会、政治和劳动积极性的重要因素,它在含有一般性规范的同时,也含有关于青年劳动条件的专门规范。这些专门规范载入了东欧一些国家的劳动法典,它们或是统一在专门的章节——《青年劳动》(苏联)、《未成人的劳动》(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波兰)、《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劳动条件》(捷克斯洛伐克);或是分散在劳动法的各种制度中——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时
简介:<正>苏联与东欧各国刑法是属于同一类型的法,即社会主义刑法。但是,它们关于累次犯罪的规定却极富差异。有时将这种差异概括为“大同小异”已显得有些轻描淡写了。这就产生一个问题,究竟在何种水准上来比较它们的累次犯罪?我想,还是尽可能地求大同,并在这个前提下来研究它们的各自特点。
简介:<正>在加强经济立法的进程中,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普遍比较重视企业立法,特别是有关国营企业的立法。它们把国营企业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以确认国营企业的法律地位,调整国营企业参加的经济关系,推动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改革。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以下称苏东国家)国营企业立法,表明了一种值得重视的趋势:1.从主要由政府制定国营企业法规正迅速转向由立法机关制定企业法律。在六十年代,苏东国家企业立法的形式,主要是由
简介:<正>在苏联东欧刑事立法中,引人注目的是那些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规定。这些规定既是刑事政策法律化的结果,同时亦反映出他们对未成年人犯罪现象深化了的认识。一究竟在何种年令段上的人是属于未成年人,这不仅因国别而异,亦可能由于划分标准不同而有所区别。即然本文论述的是未成年人刑事责任问题,所以我想,可靠的方法就是依据
简介:<正>眼前这个壮实的中年汉子名叫许加龙,今年47岁。1975年复员回到家乡南京市大厂区葛塘镇,先后担过行政村村长、村办和镇办企业的厂长,后来组织上决定让他干司法助理员工作,冬去春来,他在这个岗位上已经整整十个春秋了。葛塘镇地处城乡结合部,毗邻扬子石化、南钢等国有大型企业,工人农民混合居住,社会情况错综复杂。他刚当司法助理员时,全镇仅建房争宅基地的纠纷和在农忙季节争水、争农业机械的纠纷就每年多达200多起,加上婆媳争执、邻里矛盾以及争夺遗产等大大小小的民事纠纷忙
简介:试论人民代表的素质孙卫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和基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在民主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人民代表组成,人民代表代表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集体地行使国家权力。因此,人民代表的素质状况如何对人民代表大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苏联刑法中的缓刑
苏联刑罚理论发展概况
苏联总统制简介
苏联法律教育的发展
苏联行政诉讼简介
苏联的经济立法和司法
《国际人权条约和苏联立法》介绍
苏联及东欧各国检察制度简介
浅析前苏联宪法结构的缺陷及其影响
苏联东欧刑罚体系中的剥夺自由刑
后苏联时代的法律移植与民法典编纂
苏联新自然保护法的理论问题
苏联法学家关于如何建立法治国的讨论
关于苏联自然保护立法和管理的几个问题
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对青年的劳动立法
苏联东欧各国刊法中的累次犯罪的比较研究
试论改革中的苏联东欧国家国营企业法
苏联东欧刑法中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特点
铁脚走千家
试论人民代表的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