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技术合同是指法人之间、公民之间、法人与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全国人大第六届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于今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将技术合同分为三大类共八种:一是技术开发合同,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研究开发所订的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二是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订立的合同;三是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形态的商品,技术交易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技术成果的分享、开
简介:比例平等条款是约定贷款银团就其在银团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债权的清偿与借款人的其他没有物权担保的债权人享有平等待遇的条款;比例平等条款项下的债务是借款人承担的直接的、无条件的、无担保的、非从属性的、一般性的债务;比例平等条款属于债权性质的约定,具有相对性,其仅在不与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冲突的范围内具有约束贷款银团与借款人的法律效力;比例平等条款的基本功能是在借款人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确保贷款银团或参贷行所享有的贷款债权在清偿时与借款人的任何其他没有物权担保或法定优先权的债权居于平等地位,该功能在借款人为公司法人、政府或政府部门等不同的法律主体的情况下有不同的体现。
简介:大量存在的双边投资条约(BilateralInvestmentTreaty,简称BIT)构成了国际投资法的主体,而BIT中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则是保障平等竞争,促进投资自由化的重要工具。目前在国际投资实践中出现了最惠国待遇条款能否适用于争端解决程序的争议,该争议的解决有赖于国际仲裁机构的解释。国际仲裁机构对该问题的解释存在着从宽解释和限制解释的问题,从而造成了最惠国待遇条款在争端解决适用上的不确定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32条构成了条约解释的习惯法规则,按照习惯法规则对最惠国待遇条款进行解释,不仅有助于投资争端解决的一致性和一贯性,也有助于为国际投资体制提供保障和可预见性。
简介:刑法修正后的特别累犯可划分为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特别累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特别累犯三种类型。从危害国家安全罪主体不能由单位构成来看,单位也不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特别累犯。“恐怖活动犯罪”的概念有必要明确加以界定,它不属于集合概念,其适用范围应以含有“恐怖”词语表述的罪名为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别累犯的构罪适用范围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三罪。为了解决《刑法》第66条规定中前罪与后罪不相同是否属于“特别累犯”而产生的困惑,可以采取“混合特别累犯”的提法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