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在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职权配置的合理性不仅影响到刑事司法的公正、高效、权威,而且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利的前提和基础。目前我国刑事诉讼中三机关“平行站位”的做法看似公允,实则违背了刑事司法自身发展的规律,在实践中造成了侦查中心化、检察机关权力的虚高化、法院司法权威下降、控辩力量失衡等一系列问题。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优化配置刑事司法职权便成为我国目前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瓶颈和核心问题。具体建言是:一要构建独立公正的审判权.以求法院外部独立于行政机关。内部以法官为核心改革法院管理体制;二要优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权,建立检察机关对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权.由法庭监督改为审后监督。
简介:大数据时代,具体目标事物的数据信息依托网络的汇聚、搜索等功能,呈现出的整体性状态已取代传统的样本性状态。今天分散于各公共机构、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机构的公民数据信息和公民自己控制的个人数据信息,如果不受限制地互联汇合,形成的具体公民整体数据信息一旦被泄露、被篡改等,会使公民权利与自由面临多种竞合侵权和潜在威胁,进而也会威胁国家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国家治理层面提出了数据信息安全事关国家战略安全,强调依法防范数据信息安全风险,构建网络安全机制,保障公民数据信息安全。(1)数据信息的安全以网络设施、网络系统的技术安全为基础,以网络规制为社会保障条件,只有技术安全与规制措施良好衔接,才具有数据信息安全的基本条件。
简介:英国1997《版权和数据库权利规则》和欧洲议会1996年通过的《关于数据库法律保护的指示》对于数据库特殊权利制度的建立起到了积极有效的推动作用,2002年英国上诉案件——BricishHorseracingLtd诉WilliamHillLtd案所涉及的数据库“自体权”的法律保护,就如何认定法律保护数据库的种类和内容方面起到了补充作用,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申所提出的有价值的观点值得我国在数据库法律保护方面学习和借鉴。为适应信息时代不断发展的需要,我国必须在数据库及其相关方面紧跟世界潮流,积极改进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
简介:安全是民航业的重中之重,民航业历来都将安全放在首位,民航安全也与国家安全密不可分。如今,在网络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随着在民航领域越来越多地采用网络信息技术,民航网络信息安全迅速地成为保护民航安全领域的新对象。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与飞行安全密切相关,民航网络信息系统一旦遭到黑客攻击窃取机密资料或无线电通信系统被恶意干扰,或者飞机运行中的网络信息系统被攻击等,都将会使飞行安全甚至国家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整个民航业都将遭受重大的实际损失,以及潜在的对民航业人员及旅客对飞行安全信心的影响。本文将对信息泄露、无线电干扰等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现状进行分析,并通过对中、美、澳等国内外有关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的法律规定以及国际公约的比较研究,提出解决我国民航网络信息安全问题的法律对策,如制定民航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章。
简介:本文从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的高度上,论述了稳定的基本内涵及其与改革、民主和法制的关系,指出我们需要的稳定是包括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各个领域相互适应和协调发展的全面的持久的稳定.要在稳定的基础上改革变动,才能保持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的活力;在改革变动中求新的稳定,才能长治久安.民主促进稳定,但这只有在一定历史与社会条件下才能做到,民主与稳定、自由与安全是存在一些矛盾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为了稳定必然要牺牲民主;相反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才会有真正的社会稳定.维护稳定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而维护稳定的法制.应当是立足于民主和改革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