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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在我国,人民法庭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它在成立之初及以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在很多方面均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法庭工作也面临着困境.集中表现在纠纷的解决与规则之治之间出现了矛盾和背离,“两便”原则并未带来预期效果,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难以发挥等。和谐社会的丰富内涵隐寓着完善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根据我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内的司法实际,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民法庭的特殊功能,寻求纠纷解决与通过法律达到规则之治之间的统一,应适时改变人民法庭的传统角色定位,将其从完全的司法性质改造成弱司法性质的简易纠纷处理机构,并通过相关制度的构建加以实现。

  • 标签: 人民法庭 和谐社会 弱司法化
  • 简介:雅典的帝国雄心因其在伯罗奔尼撤战争中的失败而宣告破灭,然而,虽说它的角色改变了,但是它对希腊的影响以及最终对整个古代世界的影响却毫未减损。雅典在失去帝国之后日益成为地中海地区的教育中心,而它的这种地位一直延续到了其政治独立消失之后,并且实际上更是延续到了公元开始后的年代。雅典所具有的那些讲授哲学、讲授科学以及讲授修辞学的学府乃是欧洲最早的大学府,

  • 标签: 《理想国》 柏拉图 地中海地区 教育中心 政治独立 雅典
  • 简介:通过法律把种种体现不同价值观的相互冲突的因素转变为建设性的综合体,这是法律整合欲达到的目的,为使此一目的得以完成,通过法律所进行的社会整合过程必须是一个有机整合的过程,一个使人们信任法律的过程和一个形成制度性架构的过程,而所有这些过程最终依赖的是良好的法律制度。

  • 标签: 法律整合 有机整合 制度架构 制度
  • 简介:法治的观念来自于这样的政治理想:在一个政治共同体中,法律制度是充分自主并且至高无上的,政治生活的根本权威标准是(且仅仅是)法律。然而这里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如果法律是充分自主并且高高在上的,它的规范性来源又是什么?法律是人为创造的,法律本身无法独立于那个创造法律的意志,并且进一步,它也不应该高于这个意志。众所周知,关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在法哲学界存在自然法学和法律实证主义的分野。

  • 标签: 法治理想 政治理想 法律制度 法理 规划 法律实证主义
  • 简介:我们一直称为理想的东西往往体现在三个领域:一个是宗教,一个是伦理,一个是艺术。如果再加上一个,就是由政治集权所造成的人们对于一个权威人格的向往。

  • 标签: 理想主义 中国梦 中国 学术研究
  • 简介:社会权是社会法的本位,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在社会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社会权的产生是基本权利发展的必然产物。社会权的根据在人类本身,即人是一种“类存在物”。社会权具有社会性,本质上是人权的具体化。社会权的主体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社会权通过政府干预,社会成员的互助才能实现。

  • 标签: 社会法 社会权 人权
  • 简介:<正>1987年美国学术团体联合会在福特基金会的赞助下计划组织全球性比较宪政研究。这个计划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宪政及其社会结构、动力资源和文化场进行跨学科、跨文化、跨政体,跨时代、多边性考察和分析,激励世界各地的学者和公民对宪政这个到目前为止仍然相当薄弱

  • 标签: 宪政 福特基金会 政制 跨文化 社会结构 跨学科
  • 简介:一、引言《磨镜》〔1〕是一本很特别的书,如果不知道所“磨”之镜乃高悬之“秦镜”的话,很多人可能会把它当成一位女权主义者描绘女同性恋的著作-在中国古代,所谓“磨镜”原本指的是因女同性恋双方有同样的身体结构,似乎在中间放置了一面镜子而在厮磨。如果说明是“秦镜高悬”的话,便可避免这种误会。《西京杂记》中记载秦代咸阳宫“有方镜,广四尺,高五尺九寸,表里有明。人直来照之,影则倒见。以手扪心而来,则见肠胃五脏,历然无硋……秦始皇常以照宫人,胆张心动者则杀之。”〔2〕秦镜可洞察人性善恶,是非曲直,以镜喻官,则判案公正廉明,不徇私情。以镜为鉴,法尚平直;所磨之镜,便是教导培育修齐治平经国理事的理想的法律人。《磨镜》的特别之处在于,它虽然是在探讨理想的法学教育,但并非是针对当下法律院系具体课程制度利弊之研析,亦非站在中西比较的层面分析不同法系具体教育设置的问题,而是经由法史学层面检视传统中国法学教育与传统法律观念对于法律人培养之优劣,与当下相映照,以收比较之效,进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意见与建议,辨析何为真正的“法律人”,探究何为法之精义与法律人之德性,如何在治事与治国层面上成就法律人之治。

  • 标签: 法学教育 法律人 理想 《西京杂记》 传统法律观念 女同性恋
  • 简介:在权利产生、存在与发展的动态过程中,权利的实现能吸纳或者消解相当一部分社会冲突,促成一系列社会合作,使社会秩序得以形成、维系并协调发展。社会冲突在伸张主体利益的同时,有利于提升权利意识;其在重划利益格局的同时,有利于创设新的权利规范。社会合作所具有的消除社会冲突、促进社会有序的功能为权利的实现提供了可能性,安全、和平、有序的社会状态有利于权利的实现。而且,社会合作为权利的实现增加了有效性。在社会合作中,行为规则的确立和行为理性的运用使行为结果具有可预测性,从而降低了行为成本,增加了权利实现的顺畅性和有效性。

  • 标签: 权利冲突 社会冲突 社会合作 权利实现
  • 简介:近段时间以来,随着一批古代文书资料的发现,关于中国古代社会的定性出现了一些新说法。一个全新又富有挑战性的中国形象在一些学者的笔端见诸于世,让世人产生了与旧有的刻板而又脸谱化的中国形象所不同的新感受。而塑造这些新形象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新的概念,这些概念的运用是否准确,值得进一步探究。这个过程中,徽州、徽学因为徽州文书的发掘而受到广泛关注,关于明清徽州社会的定性也就有了不同的说法.

  • 标签: 徽州文书 契约社会 明清 中国形象 日记 古代社会
  • 简介:十七大报告中除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之外,还有一个社会建设,在社会建设后面有个任务就是要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并把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放在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这一节里面。我体会社会体制改革应该是指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改善民生。但是我认为这还不够,社会体制的范围应该更广泛一些,相对于国家的体制来说,其不应该依附于国家的体制,应该有它的独立自主的自治的地位。

  • 标签: 社会 社会权力 社会权力与国家权力
  • 简介:<正>婚姻是男女两性的结合,这种结合形成了为一定社会制度所确认的夫妻关系。婚姻的基础,一般是指一定社会制度下婚姻关系赖以形成的自然条件、物质条件、爱情等基本因素。自然条件指人的性别、年龄、血缘关系、生理条件等因素。物质条件指影响婚姻缔结的经济因素,如财产、工资、收入、住所等;以及职业、职务、成份、家庭出

  • 标签: 社会主义 物质条件 买卖婚姻 自然条件 婚姻基础 爱情
  • 简介:源于普通法之自然正义原则的听证制度,因可为当事人提供意见表达与利益交涉的平台,而成为行政决定合法性的重要制度装置。但与私益听证主要代表消极的防御权不同,公共听证含有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等多种公共价值,是公共决策正当性的重要制度支撑。我国的公共听证理论,未从根本上区分代表防御权的私益听证和代表民主参与权利的公共听证,因此造成了制度建构的诸多误区。公共听证的引入,旨在破解公共决策过程的封闭性、结构化与单向度,为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提供一种制度化的渠道;在实践中,我国的公共听证程序设计与运作仍然延续了传统科层制习气,与民众之表达和参与意愿相去甚远,公共听证俨然已成为现代行政合法性的制度装饰。公共听证因此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要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现状,就需要从性质上明确公共听证的定位与价值,充实公共听证的民主取向,理顺公共决策与公共听证的逻辑关联,健全和完善公共听证的操作程序。

  • 标签: 公共听证 私益听证 公共决策 民主参与 正当性
  • 简介:"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是一个时期以来除经济建设外我国社会建设的两个重要方面。"和谐"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理念之一,对于中国传统法律实践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法治"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当下中国的"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对接中国传统法律实践和文化的资源,而构建"和谐社会"需要以建设"法治社会"为基础。我们应当在"形式法治"、"实质法治"、"程序法治"的有机结合中为建设"和谐社会"提供现代性的国家治理体系的支撑。

  • 标签: 法治社会 和谐社会 形式法治 实质法治 程序法治
  • 简介:社会的和谐有赖于财产的和谐,物权法为财产的和谐奠定了法治基础。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权法承担着塑造社会主义公有制之实现模式的重任。这一由物权法所界定的公有制实现模式,本质即在于公有制主体的民事主体化与公有制财产的民事权利化。由此决定了物权法上的“平等对待”与“一体保护”准则,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规律要求,也是社会和谐的要求。物权法与和谐社会的关系,就是“定分”与“息争”的关系。

  • 标签: 物权法 和谐社会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公有制
  • 简介:理想信念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内容,这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现实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它关系到党之兴衰,事业之成败。

  • 标签: 理想信念 思想政治 核心内容
  • 简介:送达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但其并未引起学界的足够关注。实证考察表明,民事送达制度的立法已不敷实践需要。解决"送达难"问题,既需要有基于送达基本属性和功能的理想超越,也需要有源于当前司法环境的现实考量。目前至关重要的是需要在"送达难"的现实背景下,重新审视送达的性质和功能,在制度设计上既需要协调好与周边制度如起诉制度的关系,也需要平衡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关利益,科学界定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合理规制送达法律关系所涉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完善送达方式。

  • 标签: 民事诉讼 送达 程序保障
  • 简介:社会危害性”紧贴社会,它已经随着社会的演进而呈现出新的时代特征。在风险社会之下,学界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非议态度将有所改观。“社会危害性”的“社会”指的是社会关系。社会危害性具有朴实性、民主性、道德性、法定性的特征。在当代中国内地,社会危害性并不具有阶级性;社会危害性与罪刑法定原则的追求相同;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的根据,是第一性的,但在司法中要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制约。犯罪本质和犯罪构成体系并不存在惟一性的对应关系,犯罪本质由刑法规定,犯罪构成体系却可以选择适用。在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的场合,犯罪构成的判断是惟一性的,犯罪构成并未被虚置。社会危害性比法益的内涵更深刻、直白,更具有优越性。

  • 标签: 社会危害性 风险社会 罪刑法定原则 法益
  • 简介:法治是社会治理的一种,社会治理是人在认识自然的规律和人的本性的基础上调整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关系,并建立和维持秩序的过程.从民主的观点来看,社会治理的最高治权应当归于人民全体.执政者所掌握的只是使用权,因此他们对社会的治理不是一种统治,而是一种管理.好的社会治理称之为善治,而法治就是一种理想的善治.

  • 标签: 治理 善治 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