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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拙著《美国刑法》(1987)犯罪行为一节中说的“占有(possession)”(日本学者也认为在刑法上持有与占有是同一概念)算是一论,拙文《论刑法学若干重大问题》的问题之二“充实犯罪构成理论”中提到的“持有行为形式”算是二论(论点未变但论述方法看来不尽妥贴),这里便是三论。

  • 标签: 犯罪行为形式 犯罪构成理论 证明责任 主体行为 合法收入 状态犯
  • 简介:<正>按照《刑法》规定,抢夺罪、抢劫罪、盗窃罪是属侵犯财产的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这是它的三者的共性。但是,由于三者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要求各不相同,即对犯罪的手段、方法的要求不同,因而,它们之间又互有区别。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乘

  • 标签: 抢夺罪 公私财物 非法占有 犯罪构成 犯罪行为 盗窃罪
  • 简介:<正>第七届联合国预防犯罪和罪犯待遇大会亚洲和太平洋区域筹备会议,于一九八三年七月四日至八日在泰国曼谷的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总部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主要有亚洲、大洋洲国家的代表,还有几个欧洲国家的代表,此外还有一些国际组织的代表和专家。这次会议有五个议题,其中"从发展角度来看犯罪行为和预防犯罪的新领域:未来的挑战"。这个问题是中心议题。代表们就这一中心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对犯罪的原因,犯罪的领域和趋势、预防和控制犯罪的措施发表了各种看法。现根据大会讨论准则和代表们的发言,对这一中心议题的看法综合叙述如下。

  • 标签: 预防犯罪 经济犯罪 犯罪行为 中心议题 国际社会 新领域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罰条例第二条規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損害公私財产,情节輕微,尚不够刑事处分,依照本条例应当受到处罰的行为,是違反治安管理行为。”在这里,法律規定了違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定义,并且揭示了違反治安管理行为犯罪行为的区別。

  • 标签: 治安管理行为 犯罪行为 行为人 公共安全 公民人身权 社会危害
  • 简介:理论上和实务中对《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有不同的理解,有人认为该款规定的是八种具体犯罪的罪名,有人认为是八种犯罪行为。但是从文义解释、《刑法》第17条第2款的立法精神和规范目的、“犯罪行为说”的弊端以及“罪名说”能满足实践需要四个方面可以证明,“罪名说”的观点是正确的。应该立足成文刑法的特点,站在罪刑法定原则的立场上去理解现实中存在的值得科处刑罚却不能解释到《刑法》第17条第2款中去的行为

  • 标签: 罪名 犯罪行为 规范目的 实践需耍
  • 简介:编者按: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违背《联合国宪章》,践踏《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以及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居然对中国大使馆进行导弹袭击,粗暴侵犯中国主权,这在外交史上是罕见的。首都法学界对这一野蛮暴...

  • 标签: 战争犯罪 国际法 战争罪责 国际责任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 应受国际保护人员
  • 简介:有价证券是表示一定财产权利的票据,行使或处分该证券所表彰的权利必须以占有该证券为必要,虽然大多数有价证券具有流通性,但流通性却不是有价证券的共通要素。印花税票、邮票、车船票等票据,以及支付用电磁记录物宜认定为有价证券,而支付用磁卡的电磁记录不宜认定为有价证券。

  • 标签: 伪造 有价证券 行为客体 比较研究
  • 简介:本文结合有关商业秘密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认定,举证责任的分担,保全措施及法律救济措施的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 标签: 商业秘密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法律救济
  • 简介:针对学界争论较大的“丈夫是否成为强奸罪主体”亦即丈夫是否具有“豁免权”问题,从国内外相关刑事立法及司法例入手,从法理学、生理心理学、社会学及刑法犯罪理论等方面分别进行了分析论证,从而得出婚内强奸行为应当归罪的结论,并提出了程序及实体上的相关立法建议。

  • 标签: “婚内强奸”行为 犯罪化 刑法 立法 性权利 强奸罪
  • 简介:<正>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按照刑法论著通常的解释,是指开枪杀人,第一枪未射中,当时有条件再射第二枪、第三枪,但行为人出于本人的意愿而自动放弃了继续射击。因而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的情况。苏联刑法理论和我国刑法论著传统的观点都认为:在上述放弃重复侵害行为情况下,行为人已构成行为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而不能成为犯罪中止。其理由是:第一枪已经射出:未击中不是犯罪人的意愿,已射出的第一枪已形成实行终了的未遂状态,虽然没有再射击,也不能消除行为人所应负的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不能成为犯罪中止。至于没有再射击,这只能作为犯罪人社会危险性较小的情节之一。在量刑时予以考虑。这种传统观点长期以来在我国刑法理论界居于统治地位,在相当程度上指导着我国的司法实践。

  • 标签: 放弃重复侵害行为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行为人 我国刑法 犯罪结果
  • 简介:行政主体违法要求履行义务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严重背离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廉洁政府的要求,现实中虽然为数不少,但寻求救济的较为鲜见。要破解这一问题,除了增加立法的可操作性和相关法律的衔接外,应当解决对这类行为的界定和认定依据等问题。这一行为救济应当通过不同渠道实现,现行法律规定不利于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救济,需要在修改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时适当扩大受案范围。进行救济时,除了对违法要求履行义务行政行为的效力加以否定和对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予以补救外,还应当依法追究行政主体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 标签: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救济途径 补救措施 责任追究
  • 简介:我国检察机关一般将立案前的调查活动称为"初查"。初查行为在性质上应当是一种任意侦查行为,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由于立法规定的缺失,导致初查行为实际上没有得到合法授权,因而初查权力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规制初查行为的途径首先是将初查行为纳入刑事诉讼法中,在时机成熟时应当设立与贪污贿赂犯罪特点相适应的单独的初查制度。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初查行为 任意侦查
  • 简介:<正>案情简介:被告人王某其妻多次遭受本村村民孙某奸污。为躲避不法侵害,王某夫妻两商定搬到邻村岳母家居住。但孙仍不罢休,扬言要杀死王某全家。95年5月13日深夜,孙某伙同二位青年携带土枪,窜至王某岳母家,先用枪柄捣坏窗户玻璃,然后将枪管伸向屋内。王某岳母惊醒后拽住枪管,孙某夺枪而逃。王某岳母追赶时,被孙某开枪击伤颈部。王某闻声出门见岳母击伤,此时孙某已逃出50多米远,便回屋取

  • 标签: 岳母 构成犯罪 不法侵害 正当防卫 枪柄 故意伤害
  • 简介:<正>在司法实践中,行为的故意内容不易辨别的事是经常发生的。这主要是由于行为表现千差万别,犯罪情况错综复杂,心理现象多种多样的缘故。依据什么辨别行为人的心理活动有无犯罪故意呢?首先,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依据只能是行为。我国刑法惩罚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犯罪故意只是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危害结果的心理状态。犯罪心理支配着犯罪行为的发生,犯罪行为犯罪故意的外在表现。它们是互为表里的统一体。只有以行为作为辨别的主要依据,分析其表象,研究其内在的关联,确定其对社会的危害性,才能正确地把握行为人的主观

  • 标签: 犯罪故意 主要依据 行为人 犯罪行为 危害结果 行为过程
  • 简介:<正>华××,某市电镀中心筹建处负责人。俞××,某市广播电视配件厂(以下简称“广配厂”)电镀车间主任。孙××、邓××、赵××分别系电镀车间保管员、生产调度员、电镀工。一九八五年五月,华对俞、孙、邓、赵等人讲:“将来你们车间要并到电镀厂”,“电镀厂资金不足,我们是不是想想办法,搞一批化工原料过来,为今后生产作个准备。”之后。华、俞等人多次策划,准备从“广配厂”电镀车间偷运化工原料到电镀中心筹建处。其间,孙等人提出:“万一被广

  • 标签: 必要条件 电镀车间 电镀工 电镀厂 化工原料 犯罪
  • 简介:被骗者是否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财物是诈骗犯罪客观要件中的核心要素,而诈骗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要素中的“处分行为”是“不成文之构成要件要素”,被骗者必须具有居于财产处分的地位和权限,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期发布的司法解释认为,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应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解释受到了“机器不能被骗”观点的质疑。ATM机的法律性质应为银行发出的要约邀请,银行管理者在信用卡只能由本人持有的这一国际规则下做出了凡是经过ATM机验证的人皆为持卡人本人的推定,因此,ATM机具有处分财产的地位和权限。

  • 标签: 诈骗犯罪 财产处分 合理性 信用卡诈骗
  • 简介:作为义务者不阻止他人故意犯罪行为性质认定,其核心是判断成立正犯还是共犯。对此,义务犯模式不论是在理论自洽性还是结论合理性方面,都存在致命不足,不宜在我国适用;而因果关系模式,尤其其中的广义行为支配理论则在保证正犯、共犯区分标准适用的一致性和客观性方面,具有其优越性。据此,作为者原则上支配着结果的实现进程,不作为者原则上只能成立片面帮助犯(例外成立片面共同正犯);但是,作为者实行终了后不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者,则原则上成立正犯。同时,即使刑法中存在“帮助行为正犯化”的特殊规定,也仍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排除作为义务人成立片面共犯的可能。

  • 标签: 不作为 参与 不阻止 义务犯 广义行为支配
  • 简介:在系统梳理中外立法与理论关于陷害教唆的规定和学说的基础上,以陷害教唆的体系地位即教唆故意为立足点,具体分析了七种情况下陷害教唆的认定和处理问题,驳诘了各种偏颇之论。

  • 标签: 陷害教唆 教唆故意 定罪处罚 方法论
  • 简介:在我国,近年来发生了一系列是否需要直接适用宪法给当事人提供救济的案件或者事件。这些案件或者事件中所涉及的适用法律还是适用宪法的问题,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和争议。如2001年的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受教育权案、2002年的蒋韬诉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身高歧视案、2003年的孙志刚被收容遣送案、2004年的张先著诉芜湖市人事局拒绝录用案等。一些学者认为,只有直接适用宪法才能给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救济,一些学者依据立法法的规定甚至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对有关的规范性法律文

  • 标签: 宪法救济原则 宪法 案件性原则 法律权利 中国 时效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