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国际法学的双维主流化要求中国国际法学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两个系统中进入主流视野。这是基于中国国际地位与学术进步的历史进程,基于国际法学当前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而确立的新时代发展目标。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国际法研究领域有很大扩展,研究成果数量显著增加,研究课题不断迈向前沿,研究水准逐渐提升,在很多领域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尽管如此,中国国际法学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值得认真审视和反思,特别需要从理论争点和实践困境入手,得出真正具有洞见价值的解释和具有指引意义的建议和方案。国际法学双维主流化的提升路径应当提纲挈领、突破要点。其中,人的因素核心在于倡导敬业精神;研讨论题的关键在于坚守实事求是,研究方法的要点注重实证分析。同时,也必须强调国际法学与其他学科的理论与观念充分结合,理论研究与实践前沿有效配合、良性互动。由此在中国法学界和全球国际法学界书写国际法的中国范式。
简介:<正>九、判决的执行判决的执行是将司法机构对案件的判决按其要求加以实现,是诉讼程序的最终阶段。在法制史上这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它既包括刑事案件,也包括民事案件和其他种类的案件。虽然判决的执行共同点是强制,但一般说,案件的性质不同,执行的方法也不一样。这里仅谈秦的几个主要刑种——死刑、肉刑和徒刑的执行情况。(一)几种死刑的执行秦的死刑种类很多,见于史籍和云梦秦简记载的有:斩、绞、弃市、戮、磔、枭首、族、车裂、体解、剖腹、坑、定杀、疾藜、凿颠、抽胁、镬烹和赐死等。上述死刑,除对某些官贵的犯罪采取“自裁”于内部之外,大部分是当众处死的。如:
简介:行政执法责任制这一概念是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来的,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也提出了一些要求。然而,该项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在理论界鲜有系统研究,致一些行政机关想推行该制度又无从下手。基于此,本文系统探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些重大问题:第一部分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法制基础问题。作者提出了三个基础,一是议行合一体制的宪政基础;二是单一制结构的法制统一基础;三是以法治国方略的法治基础。第二部分论证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在精神。作者提出了行政行为规范律、同一律、定量律、制约律、自负律等诸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定律,作为该制度的内在精神。第三部分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构造作了初步设计。提出了法律规范和行政手段的分类落实问题;执法项目和权力行使的分块负责问题;命令指示和请示汇报的线路畅通问题;不法确认和制裁规则的对应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