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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一、各国法律信息检索概况目前,世界上存在着好多法系,这些法系的法律渊源多为成文法或判例法,如何从这些法律渊源中检索出解决具体法律问题所需要的法律规定或判例,是一个历史悠久的重要问题。然而,进入二十世纪后,随着法律信息的急剧膨胀,这一问题便变得极为复杂了,在成文法国家,经济的发展使国家必须有效地行使其对经济的管理职能,为此,立法机关制定的成文法数目与日俱增,内容日益庞杂。同样,判例法国家在工业高度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个重要的社会现象,即有关产品责任、公害、侵

  • 标签: 法律专家系统 信息检索系统 计算机检索 计算机法律 数据库 成文法规
  • 简介:我国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有何特点?宋浩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教授):黑,就是秘密的意思.所谓黑社会,就是地下社会,即犯罪分子为了自己的私利组织起来,具有严密的结构体系,有着稳定的经济来源的一种非法组织.其犯罪活动具有反社会性和一定的区域性、行业性,而且有着向垄断化发展的趋势.欧洲的黑社会组织是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时期兴起的.由于社会过渡时期存在政治真空,黑社会组织得以迅速滋生、蔓延.比如说吧,西西里岛是意大利黑手党的发源地,当时由于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许多封建贵族往城里迁移,一些人就把这些贵族的土地租下来,再转租给农民,久而久之,他们逐渐在当地形成了一种势力.后来,这些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以家族、亲缘关系组织起来,建立了武装.开始他们是各自为战,当资本主义政权巩固后政府派兵对其进行围剿时,他们便联合起来,形成了黑手党.

  • 标签: 专家谈 谈黑
  • 简介:司法成本是司法制度改革中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元素,它直接关系到司法制度的有效运行,即司法效益问题。研究司法成本的分类及探讨各类成本在司法制度运行中的相互关系及运行规律,可以推导出一些在节约司法成本和优化司法成本配置中应遵循的原则。

  • 标签: 成本 分类研究 节约成本 优化配置
  • 简介:本文是运用经济分析法学的方法,通过引入信息经济学中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交易成本理论以及利用新古典经济学中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对专家契约责任问题进行了探讨.本文认为,专家承担有限的告知义务是为了解决专家与顾客之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而面临专家与顾客之间交易成本过高的难题,专家契约责任领域的契约法不得不走向了与侵权法的融合.

  • 标签: 专家 顾客 契约责任
  • 简介:近年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医疗事故、证券市场财务包装案件的曝光,医生、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因执业过程中的疏忽而造成他人损失的问题成为法学界关注的对象.1995年,梁慧星教授翻译了日本专门家研究会文集中的若干篇章,其对专业人士执业过失法律责任的若干理论问题的总结似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理想的研究起点.[1]或许是基于这种路径依赖,我国学者很自然地接受了日本学者所使用概念和理论框架.诸如医疗责任事故等原来放在"特殊侵权行为"名目下论述的法律责任,如今都在"专家责任"框架下讨论.

  • 标签: 法律责任 专家 “特殊侵权行为” 民事责任 民法 法学研究
  • 简介: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专家辅助人制度,该制度的设立为更好处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提供了新的思路。但由于立法过于简陋,给具体实践操作带来了种种难题和不稳定性。为了使该制度更好地落到实处,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有必要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的专家辅助人制度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通过专家辅助人制度产生的实践背景、基本概念以及其与相近概念的比较;结合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立法现状以及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分析了该制度存在的种种问题。对域外相关制度进行了解读与评价,通过对比分析不同法系国家的制度,强调日本的诉讼辅佐人于我国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进而,从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资格认定、参诉程序、权利义务以及意见采信等方面来完善专家辅助人制度。

  • 标签: 专家辅助人 鉴定人 诉讼地位
  • 简介:腐败有其历史根源,而不是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腐败行为的主体分类三大类,要根治,铲除腐败行为,必须加强政治体制改革即对权力加以约束。

  • 标签: 腐败行为 市场经济 权力
  • 简介:政府职责是行政法的一个重要范畴,它涉及到依法行政的判断标准。然而,长期以来,我国行政法学的基础理论以及相关的宪法学理论,并没有对政府职责进行比较全面和系统的研究,政府职责的概念也不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它与政府职能、政府职权以及政府责任在很多场合被混用在一起,由此导致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下降。政府职责具有法定性、强制性、独立性、双重性、明确性和排他性等法律特征;分为抽象职责与具体职责,法定与非法定职责,行政主体与非行政主体职责,作为与不作为职责,承担与不承担具体法律责任的职责,独立承担与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职责,可豁免与不可豁免法律责任的职责,平时与紧急状态时期的职责,公法与私法意义上职责。

  • 标签: 政府职责 法律特征 职责分类
  • 简介:破除行政垄断、消除市场的人为分割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行政垄断的分类方法是否科学,直接影响对解决办法的研究.要从法律上寻找行政垄断的规制途径,首先要以法学理论对行政垄断进行科学的分类.

  • 标签: 行政主体 限制竞争行为 行政垄断 规制途径 市场经济 中国
  • 简介:<正>我国刑法关于犯罪的分类,既包括刑法分则规范对犯罪的分类,也包括刑法总则规范对犯罪的分类。理论界对刑法分则规范中关于犯罪分类的研究,既有一定的广度,又有一定的深度,从而形成了比较科学的体系。但是,对刑法总则规范中关于犯罪分类的研究,则相对显得不足,甚至没有予以必要的注意。笔者认为,这是我国刑法学犯罪论研究中的一大缺憾。本文试图结合我国刑法总则性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就犯罪的立法分类问题作一粗略的研讨。

  • 标签: 共同过失犯罪 犯罪分类 刑法总则 共同犯罪 我国刑法 刑法分则
  • 简介:依据义务的主体是否特定可将义务分为相对性义务、绝对性义务。该分类对认识物权、债权等权利的性质及违约行为、侵权行为的性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封民法典的构造也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 标签: 相对性义务 绝对性义务
  • 简介:为提高编辑工作效率,增强审稿的公正性,全面提升办刊质量,《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已于近日开通网上投稿审稿系统,投稿审稿实行全程网上处理。现将有关投稿审稿事项公告如下:一、审稿制度本刊实行稿件三审制度,投稿由责任编辑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进入学科专家匿名评审;在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由主编会同副主编终审,考虑刊物的定位特色、学科分布、刊文总量、潜在引证率等因素,做出最后权衡和取舍。

  • 标签: 审稿系统 网上投稿 专家学者 征稿启事 理论界 实务
  • 简介:为提高编辑工作效率,增强审稿的公正性,全面提升办刊质量,《甘肃政法学院学报》已于近日开通网上投稿审稿系统,投稿审稿实行全程网上处理。现将有关投稿审稿事项公告如下:一、审稿制度本刊实行稿件三审制度,投稿由责任编辑负责初审;初审通过后进入学科专家匿名评审;在充分尊重专家评审意见的基础上,由主编会同副主编终审,考虑刊物的定位特色、学科分布、刊文总量、潜在引证率等因素,做出最后权衡和取舍。

  • 标签: 审稿系统 网上投稿 专家学者 征稿启事 理论界 实务
  • 简介:《民法总则》之所以最终采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法人元分类,一是对《民法通则》传统的继承,二是为解决实践中的非营利法人问题,具有合理性。营利法人的一般规定实质上发挥了商法典总则的部分功能。法人分类与法人形态法定主义有密切联系。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的分类是法人的构造维度的分类,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减少,甚至存在重叠。中国非营利法人立法中存在体系的叠床架屋和治理的空心洞的困境,我国应制订一部《非营利法人法》,以弥补这些缺陷。《民法总则》中“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存在内在矛盾,不是一个成功创新,非法人组织的本质就是法人。信托也是隐蔽的法人。法人是社会自组织的工具,立法机构应在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元分类下,将各类“非法人组织”纳入两类法人。应当将非法人组织(合伙企业)赋予法人资格,改造为无限公司。民法典最终应废止“非法人组织”的概念。民法典不应吝啬法人的供给。

  • 标签: 法人分类 非营利法人 社团 财团 非法人组织
  • 简介:<正>建国四十年来,我们依据党的惩罚改造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和区别对待的政策,改造了数以百万计的犯罪分子,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保证了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新时期,随着改造对象结构和特点的变化以及改造工作的深入发展,过去那种只对反革命

  • 标签: 教育措施 相结合 思想教育 区别对待 管理教育 深入发展
  • 简介:<正>行政法是行政管理方面法规的总称。行政法有以分类行政法形式存在;也有以部门行政法的形式出现。按照调整对象作为标准,可把凡调整行政管理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规归纳为一类,可称为分类行政法,以与调整其他性质社会关系的法规相区别。分类行政法作为法规类别,一般是由一系列单行行政管理法规组成。部门行政法作为独立的部门法,有自己的法规体系和指导原则。其法规体系或形成为法典,或以几个基本法为骨干加上若干分支的单行法规组成。部门法的理论体系至少说明了其独特的调整对象和方法、结构以及基本原则。分类行政法是形成部门行政法的渊源。但同一性质的分类行政法形成什么样的部门行政法,形成几个部门行政法,这都由历史发展来决定。

  • 标签: 行政法典 部门行政法 独立的部门法 行政管理法规 法规体系 单行法规
  • 简介:清代立法与司法实践主要受皇帝和官方自我利益因素的驱动,将诉讼事件大致分为词讼(或细事)与案件(或重情)两大类。前者常指户婚、田土等州县官自理型诉讼,后者多为徒刑以上案件,包括人命、强盗等严重的犯罪。这种分类标准既与案情本身性质与构成要素有关,同时也包括事后判决结果及量刊轻重。这两类诉讼的告诉时间规定及裁决依据各有不同:清代法制默许官员对词讼可忽视现有法条,不依法审理,当事人的告状时间有一定限制;对于案件,则要求官员依法审理,虽然诸如刑部官员可能运用比附等法律适用方法,但依然是以制定法为依据而展开,这对案件判决有决定性影响。词讼与案件的分类以及官府贬低词讼的态度,显示了官僚集团的自利倾向。这种司法环境促使词讼当事人采取一些无可奈何的制度性回应方式。

  • 标签: 清代 词讼 命盗 清代诉讼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