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从脱法典化到再法典化已久而指出的是所谓民法典的“空洞化”现象。即现在由多数特别法脱胎换骨而形成的《民法典》,作为我国的市民的一般生活规范,果真仍会对现在,乃至对将来都具有意义吗?特别是在民法的大幅度修订进行之际,我们难道没有必要关注法典是什么的、法典是对谁的、法典包括什么以及法典应怎样编纂这些根本问题吗?
简介: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其哲学理论对于20世纪的法哲学研究无疑有着重大的影响。这一影响主要是通过分析法学家们吸纳其哲学思想,用以改造传统的法哲学而展现出来的。
简介:活法理论是奥地利法学家尤根·埃利希法律社会学思想的根基。活法来源于社会本身,它是社会联合体的内部秩序。国家法只是整体的法的一部分,它无法涵盖所有的法律。在司法审判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制定法的同时,立足于社会事实本身,提倡法官的“自由发现运动”,注重司法解释、法官的司法经验及社会惯例,并赋予其基于社会发现与法律事实的自由裁量权,使国家法与活法实现良性互动,对实现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及司法进步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简介:法理学研究存在着“语言转向”的趋势,即系统运用语言哲学的智识框架来进行法学研究,随之带来了法律知识的“语言化”。源于维特根斯坦的双重哲学观,法律场域中存在着知识的“图像论”与“反本质主义观”的对立,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转向。这种知识观的对立与转向,深刻影响了法律知识结构与属性的研究。建设法治体系,实现法治文明,需要在中国语境下,在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进行知识观的反思。
穗积陈重《法典论》解题——从现行民法编纂事业眺望法典论之意义
论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对哈特法哲学的影响
司法审判中国法与活法的博弈研究——关于尤根·埃利希活法理论的思考
法律场域中知识观的两种层次及其价值——基于维特根斯坦哲学观的启示及其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