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落实证据裁判,完善证据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在技术层面的重要议题,其中包括对证据排除规则体系的建构。从比较法和制度史角度观之,排除规则体系主要是英国司法制度变革的产物。18世纪至19世纪初的一些诉讼程序变动为以排除规则筛选庭审证据这种管控方式,提供了发展动因。首先,陪审团的转型造就了二元管控结构和处于信息弱势地位的事实认定者,这为排除规则的发展确立了制度空间。其次,证据成为危险性信息源,产生了排除规则立法的实践需求。最后,激励对抗式举证和支撑言词论辩式庭审的需要,成为排除规则得以长远发展的程序驱动。对这些发展动因的制度史解释,能够为反思当代我国排除规则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提供参照。
简介:<正>成人公安司法院校大专层次的中国革命史课程应如何施教?这是有待研究解决的一个教学难题。由于这一层次的学员思想比较解放,但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所知尚少,对各种社会思潮缺乏独立的辨别能力;他们具有一定的历史知识,对中国近现代史有一定的了解,但往往以此为满足,对历史的重大关节和深层次的问题认识肤浅,对曾经流行的对党的历史和现实的种种非议和责难,真假不分,甚至误假为真。同时,因为中国革命史的历史跨度长,内容范围广,而教学时数少(我院安排50节课),如果按照课本的内容逐章逐节往下讲,就势必如走马看花、蜻蜒点水,就无法解决学员存在的种
简介:作为新文学的亲历者,周扬不仅以文学评论的形式参与新文学史的建构,而且在延安时期长期在延安鲁艺主讲全校大课"中国文艺运动史",并且编有讲义《新文学运动史讲义提纲》。此外,周扬在20世纪60年代初直接领导大学文科教材建设,对全国统编教材《中国现代文学史》发表了一篇很长的讲话,对现代文学史教材的书写提出了不少具体意见。周扬的"文艺为政治服务"的话语模式、新文学史的三个分期以及"以邪正为标准"的作家评价模式,都对后来的现代文学史教材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
简介:<正>玄学是魏晋士大夫以老庄学说糅合儒家经义而形成的一个唯心主义学派。魏晋玄学的兴起,包括其余波,一直延续到南北朝,时间长达三百多年,影响及于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一时成为社会主要思潮。玄学探讨的中心是关于宇宙的本体及其发展规律问题。玄学家对具体法律问题虽无专门论述,但所谈的“天道自然无为”,目的是要纠正正统儒学以神学目的论为基础的政治法律观,用以补救东汉以来封建统治的思想危机。玄学家在论证自已观点中,对正统的礼法制度进行了充分甚至无情的揭露,总结了封建政治和礼法制度得失,对推进封建法律思想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发。中国古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