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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瞿疏朗于1994年2月25日出生。出生时,其身体一切正常,当时在右臂部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的97天里,瞿疏朗虽看过病,但未注射针剂。1994年6月3日,瞿疏朗的母亲按规定带瞿疏朗到指定地点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的第一针,注射部位为瞿疏朗的左臀肌,操作者为该医院儿保室护士。1994年6月18日,瞿疏朗父母发现瞿疏朗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左脚无力,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带瞿疏朗在南京市多家医院诊治。同年7月,省、市、区防疫站有关人员对瞿疏朗左腿及病历进行了查看、分析,称此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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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改良与改革是同义词,洋务自强是经济体制改良,维新变法与晚清新政是政治体制改良改良是民族发展之常态,革命是非常态;改良遇到大阻碍才含爆发非常态的苹命,但革命后能迅速转入常态.的民族才是有福的民族,“永远革命”则是民族之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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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某日下午,江苏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贸系和财金系同学自行组织足球比赛。许某和赵某分别作为经贸系、财金系的队员参加了比赛。在激烈的比赛中,许某带球到边线后飞起一脚向对方球门射去,只见足球腾空而起,不偏不倚正好击中3米开外的对方队员赵某右眼部,将其右眼击伤。后赵某虽在医院检查、住院医疗一月有余,花去医疗和护理等费5006.16元,但右眼视力仍未恢复,还须继续治疗。由于花费较多,右眼还须治疗,赵某考虑自己也是在校学生,就多次找许某,希望许某能承担自己一定的医疗费用,但遭到许某的拒绝。

  • 标签: 足球比赛 比赛中 法院 比赛资格 队员 《民法通则》
  • 简介:汽车失事货物被抢赔偿责任当由谁·刘萍·●案例分析案情简介:王某雇用个体运输户刘某将一批日用百货运往某地,双方谈妥价钱后装车启运,王某随车同行。当夜,车至某县远郊,因刘某疏忽,误将货车开入道旁水田倾覆,货物散落于田中。二人随即报警,交警陈某立刻赶到了...

  • 标签: 赔偿责任 法律义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货物安全 交警部门 汽车
  • 简介:广东是我国著名的侨务大省,华侨华人在我国经济建设的不同历史时期均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在祖国危难时刻华人华侨所表现出来的爱国热情,总是令人钦佩。且不说遥远的抗战,甚至也可以不说近期的98抗洪救灾、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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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死刑替代措施就是在不适用死刑的情况下应该采取的、用来代替死刑的刑罚方法。死刑替代措施应以现行刑罚体系为基础,以废除或限制死刑实际适用为前提进行考察,选择能够直接担当“最严厉”法定刑角色,保持足够的威慑力的刑种。死缓不是刑罚种类意义上的死刑替代措施;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不符合“人总是可以改造的”的基本理念;无期徒刑是中国刑罚体系中仅次于死刑的刑种,蕴含有较强的威慑力,通过适当改良,能够产生足够的类似于死刑的威慑力。作为替代死刑的方法,设置无期徒刑先予关押期是上乘选择。考察无期徒刑在有期徒刑与死刑中的衔接地位,借鉴国外实际执行无期徒刑的经验,确定10年的先予关押期较为适宜。

  • 标签: 死刑 替代措施 无期徒刑 先予关押期
  • 简介:<正>光华寮案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呢?其基本案情是:光华寮是一幢坐落在日本京都的五层楼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中国人民的资财购置的、用作中国留学生的宿舍。1967年台湾当局起诉要求住光华寮的爱国华侨迁出,退还该宿舍。1977年9月京都地方法院以中日邦交已正常化,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的政府,因此,将该房产判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但是原告不服,于1977年10月以“中华民国”名义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诉。大阪高等法院竟然受理该上诉,并于1982年4月作出判决,撤销一审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际法主体 台湾当局 日本宪法 完全责任 中华民
  • 简介:从“征转分离”基础理论及其与征转一体的比较出发,分别从制度创新与功能定位层面对“征转分离”制度在突破体制僵化、完成现代农业经营模式转变、统筹城乡发展、扼守耕地红线等方面所做贡献进行评析。随后对制度合理性展开质疑并提出改良建议:通过对“征”的质疑得出结论,即应避免政府角色错位与制度性寻租所导致的土地增值利益垄断化现象的出现,并通过区分征收与征购、限制解释公共利益,以确定各区域土地发展权价值计算公式;通过对“转”的质疑得出结论,即应当放开集体土地入市路径,单独设立非公益需要农用地转用程序,并借鉴土地银行运营模式,实现概括征收范围限定化:通过对“分离”的质疑得出结论,即应兼顾公平与正义,重塑政治信任,并实现土地增值利益的共享。

  • 标签: 征转分离 集体土地 制度创新 农用地转用 土地银行
  • 简介: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其中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段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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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现行的企业重整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主要表现在重整成本昂贵、缺乏效率、易于滥用等三个方面,因此,企业重整制度容易成为债务人拖延甚至拒绝偿债的工具。而非正式的企业重整制度即法院外协商机制,能在较短时间内以较低成本拯救陷于经营一时困顿的债务人企业,但“一致决”的重整决议方式缺乏可操作性,因而将严重影响企业复兴。我国应借鉴各国企业重整制度的成功经验,根据我国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预先包裹式重整制度。

  • 标签: 企业重整 预先包裹式重整 引入路径
  • 简介:万般因缘,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我国法律移植走上大陆法系法制的道路。这固然是因为师法日本多有各种便利,但其后效如何仍有商榷之余地,故有董康于20世纪20年代起力主效法英美,亦有居正于30年代起多般反思借鉴英美。此乃必然乎,偶然乎?民国司法改良者是否对最初的路径选择产生过质疑与动摇?北洋政府与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良司法路径选择有何异同?作为北洋与南京政府司法代表的董康与居正何以会主张“效法英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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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回溯国际刑法的历史,虽然个人对国际犯罪刑事责任之行为形式和内容有所变化,但是国际犯罪之集体属性不能阻却个人的刑事责任却不曾动摇。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第25条的规定与早前的国际刑事法律文件之最大不同点,不在于重新界定国际刑法中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范围,而是对个人刑事责任的行为形式予以了系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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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只宜对严重的“自然犯”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入罪”的范围应作适当调整。此外,立法还应规定:胁迫或诱骗不满18周岁人犯罪的应从重处罚;不满18周岁人犯罪不适用罚金刑;不满18周岁人犯罪不构成累犯;不满18周岁人犯罪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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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了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如何理解这一规定,存在着罪名说与罪行说之争。实际上,罪名说与罪行说并不存在差异,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只要实施了八种罪行的,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其所确定的罪名应当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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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敦煌吐鲁番借贷契约中的“公私债停征。此物不在停限”、“后有恩赦。不在免限”等抵赦条款,是民间社会对抗国家赦免私债的契约表现。始于北魏时期的国家对私债的赦免,针对的是“偿利过本,翻改券契”等民间高利贷行为;唐、五代及南宋、元初赦令,延续了这个传统。这一赦免初衷.也波及到无息借贷。致使抵赦条款也出现在无息借贷契约中.反映了民间防御意识的加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的反复出现与国家免除民间债赦令的频繁发布,反映了民间高利贷与国家控制的长时间博弈。明清时,国家不再以赦令形式免除私债,契约中的抵赦条款也随即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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