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问题的源起由于分属于不同的文明圈,传统中国和葡萄牙属于异质的法律文明。然而,“大航海时代”以后,尤其是1553年之后,这两种来自于不同文明的异质法律文化之间开始产生了接触。由此,两种法律文化之间的碰撞和冲突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葡萄牙法律文化是西方法律文化的代表,中葡法律文化的差异实际上也是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差异一旦发生接触,碰撞和冲突便接踵而至,而这正是不同的法律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在碰撞与冲突之中,不同的法律文化得以认识到各自的优势和不足,进而实现法律文化的融合与创新。中西这两种异质的法律文化在澳门地区经历了从交往到冲突、再从冲突到消解、又由消解最终走向融合的一个客观过程。澳门法律正是在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碰撞与融合的背景下逐渐发展起来的。
简介: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既要有理论依据,又要有实践参考价值,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地方立法后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文本质量评价指标子体系”和“实施效益评价指标子体系”两部分组成。在实际操作中,两个子体系所得的量化评分在综合评价体系中各占恰当权重后折算出总得分,加上定性评价,共同组成该评估对象的总评价结论。有一些评价指标对地方立法质量起着决定性或关键性作用,建议评估主体可在必要时,将这些指标设定为“一票否定”性指标。
简介:灾后重建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重建是该系统工程中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容。“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从一定角度为我们提供了观察、思考、分析与完善灾后重建法律机制的契机。灾后重建是一个社会依法共建理念下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单一主体均无法独立实现该系统工程之目的,在规划、救助(包括自助)和质量监督等活动中需要不同主体在设计合理的法律机制之下的良性互动。灾后重建是一个体现公平、正义的法律制度建设之系统工程,该系统工程需要针对现行立法在诸如宣告死亡请求权期间起始、请求权主体和证明主体等问题、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因主观因素而变化及其引发的问题、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化及其问题、灾区重建中政府担保的禁止及其法律问题、工伤保险问题、在重建中的环境资源保护包括灾后生态修复与生产污染防治的问题、灾后城镇震损房屋维修费与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等方面存在的制度缺陷或规范失缺,做出回应并给予必要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