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本世纪八十年代后期开始,中国每年一度的“民工潮”实质上是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旧的传统观念的束缚,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向城市和沿海经济开放区、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千千万万农民的大流动。它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从世界各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看,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是一条普遍规律,是必然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能否取得成功,很重要的方面也是能否将农村剩余劳动力顺利地有效地转移到非农业和城镇,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城乡一体化。因此,“民工潮”关系到我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这是一个跨世纪的重要课题。它已经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李鹏总理在全国人大八届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转移和在地区间的合理流动,是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要积极引导,加强管理,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
简介:杨白劳从深重灾难的旧社会被解放出来,翻身做了主人,不仅和黄世仁的高利贷一笔勾销,其人生自由和权利也得到了根本的解放。但小品《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出现,倾刻又使杨白劳成了不守信用,受众人厌恶的赖者,虽呈一时之赖乞,但一经司法和社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强烈舆论的介入,似乎“执行难”的根本症结都集于杨白劳一身,杨白劳一下子又枷锁加身。由此,当前在强制执行中过分强调了对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保护,而对被执行人的基本权的保护则有意无意的加以忽视或者淡化,其结果形成了一种所谓的申请执行人保护的“话语霸权”。当然,就目前的执行情势而言,的确存在被执行人相对于申请执行人的强势地位,如由于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出现了“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被执行财产难动”等状况,所以有小品《杨白劳和黄世仁》的出现。然而,由于执行权并不具有审判权的中立性而是偏向申请执行人,一旦法院执行权介入执行,上述被执行人相对于申请执行人的的私权上的强势地位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国家审判机关和申请执行人二者叠加的相对于被执行人的强势地位。这种逆转的结果可能形成了类似大象(法院执行权)与小鸡(被执行人)共舞的场景。由此关注被执行人权利的保护研究,并加以实践尤为紧迫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