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6年3月25日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这是宝鸡市承接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也是一部"管立法的法",这部法规的出台标志着宝鸡市立法专列的正式起程。该部法规的出台倾注了市人大大量心血,凝结着各方的智慧力量,经历了十月怀胎的艰辛历程。紧紧依照上位法规:起草依法立法方才合法。"管立法的法"不能任性而定,必须依法而为。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在制定地方立法条例时,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陕西省地方立法条例》作为"母法",认真贯彻上位法的精神,坚持有理有据,做到执行上位法不变形、不走样、不变通。2015年10月,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牟林乐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