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6年5月26—27日,在部分国内知名公法学专家的热情倡议和积极推动下,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苏州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的部分博士研究生在山东大学举行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山东大学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肖金明、党委书记盖玉强、副院长齐延平到会祝贺。肖金明教授在致辞中首先感谢韩大元、胡建淼、姜明安等教授对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筹备会议的支持,并着重强调了“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对加强全国公法学博士研究生之间的联系与交流和对振兴中国公法学的重要意义。同时希望大家能够在这次会议上形成共识,圆满完成筹备的各项议程。
简介:由于现实中我国金融市场的“全国性”与法院组织的“地方性”这两者之间存在固有的体制冲突,因此人们期待以“去地方化”为目标之一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够有效提升金融市场的司法环境。然而,我们应当意识到,对于金融市场法律争议案件的处理,地方法院与最高法院之间的关系是多层次的,并非简单地用“地方保护主义”和“反对保护主义”就可以完全概括。实证资料表明,除了纠正地方法院的不当司法行为之外,最高法院同时也经常性扮演了地方法院“利益代言人”的角色;而地方法院较之最高法院则会有更强的内在激励去能动地扮演金融市场法律规则“供给者”的角色。由此,可能引致上下级法院之间关系带有更多行政化色彩的司法改革方案能否有效回应金融市场制度需求这一值得深思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