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通过十几年来的努力,政府在还权于企方面跨出了很大的步子,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时至今日,长期困扰改革家的政企分离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为此,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再次把政企分开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加以强调,也表明国家下决心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过程中解决政企不分的问题。时下,法学界和经济学界大多数人都认为,政企分开问题的始终难以解决,原因在于国家是国有企业财产的所有人这一观念长期没有被突破。改革企业产权制度,确立企业法人财产权,政企才能真正分开。这种认识是有道理的。但是,是不是改革企业产权制度,理顺产
简介:原产于英国的信托制度,在信托财产利益与信托财产收益相分离的基础上,以其财产管理职能、长期规划性和适用空间的无限弹力性等特殊功能而被我国予以引进,但是,习惯于用大陆法系的法律理念来思考和理解民法制度的中国法律体系要接受充斥英美法系烙印的信托制度,其首要法律障碍便是信托财产上并存的双重财产权与大陆法系的"一物一权"原则的法律冲突.解决该问题的出路在于适应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变化,突破传统民法体系寻找出路.即按照财产利益与财产归属分离的"二元论"思想设计信托财产权,确认其物权和管理权的双重法律属性,并赋予其组合性权利内容,让其服务我国的信托制度,推动社会经济的多样化发展.相应地,以信托财产权为核心,重新定义我国的信托制度,还其应有的法律本质.
简介: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对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存在着许多不同看法,矛盾的主要焦点;集中于当事人出资与投资的界限,国有单位扶持行为与投资行为的界限以及因财政,国资,税务部门对集体企业实行税前还贷等等政策而形成的企业财产归属权及假集体的产权问题几个方面.正确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对于确立我国现代工业企业制定,真正做到“产权清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集体所有财产不受侵犯。妥善处理涉及城镇集体企业产权的经济纠纷.准确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笔者以为在司法实践中正确界定城镇集体企业产权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正确划分“出资”与“投资”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以下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