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法律系各年级同学在自学成才的道路上,克服各种困难,在学习和实际工作中取得了很大成绩,受到社会各界普遍称誉,要求参加学习的人越来越多。但是在考试答题中也存在一些急待改进的问题。第一,没有看清问题,就急于答题,结果答非所问。如89级第—学年年终考《法学基础理论》,有一道题给了一些法学概念,要求填写与它相对应或相联系的法学概念。题意很清楚,也比较容易答。如法律权利的相对应法学概念就是法律义务。但有的同学对已给的法学概念逐个作了解释,显然是没有看清题意,结果全错了。还有用社会主义法的制定原则来回答社会主义法的基本原则,这是跑题了。弄清题意是答题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根据题目的要求答题,即便答不完全,尚可得分,弄错了题,全郎答错,一分也得不到。第二,回答法律名词概念和律典不确切。如答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
简介: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民事权利,是由多种具体权能组成的权利。按照股东行使股权目的的差异性,可以将股权的权能分为两类:以自益权为内容的权能和以共益权为内容的权能。股东以持有其他公司的股权投入到新设立的公司中,从而该股权形成新设立公司的财产。股东所出资的股权的权能完整性是新设立的公司有效行使完整股权的限制性因素。结合公司法及其理论,股东虽然可用所持其他公司的股权作为新设立公司的出资,但这种出资形式会存在出资股权权能不完整的情形。作为出资形式下的股权存在权能不完整的主要类型有:已经设立质权的股权;瑕疵股权;受到法定或约定限制的股权;存在表决权信托的股权。
简介: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欠债务,该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应为有效。从法律评价上看,第三人加入债务属于合同变更中的合同主体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第三人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主债务人经生效刑事判决责令退赔后,债权人就未清偿债务起诉自愿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时,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与理由方面综合分析,该诉讼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不能成为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有效抗辩理由。同时,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与主债务人一起承担责任,双方中任何一人的履行行为均构成债的消灭事由,债权人就同一笔债务无权重复受领。
简介:"法子匡时为国重,高名重后以书传"是沈家本逝世后,当时的大总统袁世凯为沈家本墓所作的题词,它后来被刻在湖州家乡沈家本墓前牌楼的两侧石柱上.这两根石柱在上个世纪的50年代人民公社兴修水利时,成了水渠的基石.到了90年代后期,湖州市政府筹资修复沈家本墓时,它们又立在了沈家本墓前.我们估且不论袁世凯本人的历史评价,单看作为大总统的袁世凯的题词,应该说是对沈家本恰如其分的评价.沈家本一生以国为重,晚年努力实现法律改革,力求以法救国的一份拳拳之心,赢得了当时法学界乃致政界的尊重与敬仰.他一生勤奋笔耕,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成为现今不可多得的法学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