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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论是当代西方占统治地位的种刑罚根据论。然而,虽然所有论者均主张刑罚的根据应该是报应与功利的统,但不同的论者在两者为何应该统与应该如何统问题上所持主张各异,因而形成了不同的论模式。

  • 标签: 刑罚 一体论 一般预防论 个别预防论 费尔巴哈模式 迈耶模式
  • 简介:<正>在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的《公开信》发表18周年之际,建湖县千名独生子女举行了“只生个好”的签名活动。建湖小学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向家长写了200多封“我不要小弟弟”、“我不要小妹妹”的信,这种由学生向家长、向社会的辐射,起到了很好宣传效果。如何在信息闭塞,文化相对落后的农村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直是普法工作者们反复研究的重要课题。经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建湖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同志发现,农民与

  • 标签: 一体化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建湖县 独生子女 三教 依法治县
  • 简介:警务实战训练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我国警务实战训练存在结合公安实际不够、人为分割各科目、各自为战的现状,因此我们应寻求相应对策,科学、合理地构建化训练的教学体系。

  • 标签: 警务实战 一体化 训练模式
  • 简介:欧盟是区域化的典范,它对其它地区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欧盟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条约和超国家立法,这是完全不同于倍受奥地利学派以及法律经济学派所推崇的、并以自由秩序和判例法为基础的私法模式的。欧洲化遵循的是公法模式,它强调的是抽象规则的制定以及这些规则对实践的指导,强调的是政府的制度导向和公法的适用。

  • 标签: 欧洲一体化 公法模式 公法
  • 简介: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战略发展的逻辑必然,当前法治建设首先需要对法治效力领域的三个层面:社会、政府、国家进行依次解读。法治建设战略的推进应以法治效力领域的三个层面为基点,对法治"三面":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进行逻辑关联的解构。在此基础上,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和国家学说、法社会学研究范式以及法政治学等视角进行进路探索,向构筑法治"三面"相融通之共建、共享、共赢的法治新格局发力。

  • 标签: 法治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 法治效力领域 法治“一体三面” 法治新格局
  • 简介: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并趋发展,要求现代国家不仅要有较高水平的经济实力和政治形式,同时还应具备应对国际事务及他国文明的国际理性。为共同有效打击国际性犯罪、加强国际人权保护、建设和谐世界,也为维护现代国家的安全、稳定和发展,国际社会应扬弃现实的“契合”范式的国际警务合作,在全球和区域两个层面构建新型的“和合”范式的国际警务合作——国际警务化。因此,现代国家应具有立足于自身和全人类长远共同利益的、富于责任感和建设性的国际敏感、国际态度、国际观念和国际政策,在平等、规范、程序化的对话交往中,寻求共意,形成共识,不断推动国际警务化进程。

  • 标签: 国际警务一体化 发展逻辑 国际理性
  • 简介:近年来区域贸易协定的大量增加以及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提出了“如何规制经济化中的服务贸易”这新课题。本文结合《服务贸易总协定》第5条的规定以及若干区域贸易协定的具体内容,对该领域的些重要术语及制度,进行了较为详细的阐释。同时,鉴于服务贸易自身的特点以及该领域规则的初始性,对些有较多争议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服务贸易 GATS第5条 中国 服务提供者 服务原产地
  • 简介:集体协商作为解决劳资冲突、达致产业和平的社会发明,在中国各级政府主导下迅速发展。但实质意义的协商并未普遍实现。究其原因,政府干预过度的纵向化协商模式难逃其咎。鉴于此,以协商自治为前提,在劳动基准法等多项制度性约束条件下,充分考量成本和效益,是政府干预应有的制度逻辑。政府立场在回归“中立权力”的基础上,应统合劳资利益,采取调和式干预策略。

  • 标签: 集体协商 纵向一体化 自治 成本 调和式干预
  • 简介:伴随着《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的深入贯彻落实,珠三角区域化进程明显加速,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联系日益紧密,为异地检察机关间的交流与合作开辟了长足发展的空间。与此同时,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的跨区域性特征也日渐凸显,增大了检察机关的工作难度,也严重地阻碍了珠三角地区经济建设的改革和发展。构建珠三角惩防职务犯罪化机制势在必行。本文以《规划纲要》的实施为背景,从珠三角惩防职务犯罪化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入手,对珠三角地区惩防职务犯罪化的运行机制及配套措施进行探究。

  • 标签: 珠三角 《纲要》 惩防职务犯罪 一体化机制
  • 简介:对区域经济化中法制问题研究的科学性,取决于研究方法即参照系选择的科学性。我国已有研究的参照系,主要有国际私法和欧盟方案以及美国州际法治协调方案。但是,从参照系功能与所需要解决任务的致性、参照系环境的相同性和所坚持理念的先进性来说,我们应当选择美国的州际法治协调为研究参照系。这参照系以尊重现行宪政框架,通过法解释挖掘法律资源为核心,是我们研究区域经济化中法制问题的首选方案。在法解释得以充分展开,成文法资源得以穷尽挖掘的基础上,区域经济化的制度需求仍得不到满足的,我们完全可以像西班牙那样制定统的成文法。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法制协调 美国州际法治协调 参照系 法解释
  • 简介: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区域环境差异与独立的背景下殊难发挥预防作用与指引功能,相互迥异的地方环境标准、缺乏协调机制的环评合作方式已成为推进环境治理化的阻却因素。当下亟待借鉴欧盟环境影响评价立法模式:即欧盟层级立法以及以欧盟环评指令为基础的成员国国内立法之"欧盟——成员国"二元架构,将环境影响评价的落实依托于区域联合立法路径之上,以《环境影响评价法》为总纲,创制京津冀《区域联合环评规章》并辅之以针对特殊事项的相关配套立法,从而形成三级环评法律体系,以协调地方环评法规制定与实施的区域适用,实现京津冀环境治理化。

  • 标签: 欧盟环评指令 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立法 京津冀一体化
  • 简介:法治不仅具有国家价值,成为治国方略,法治同时还具有超国家价值,能够成为治世之方略。然而,由于缺少规则平台和裁决机构这两个法治的基本前提,东亚法治还只能是种愿景。当前,东亚最为可取的是采取条约协同模式协调区内事务。

  • 标签: 法治 价值 东亚
  • 简介:当前,世界经济区域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并存,而粤港澳经济化走出条与世界其它地区不同的独特发展道路。随着粤港澳经济合作的深入,三地的经济化需要法律上的合作,粤港澳经济化呼唤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

  • 标签: 区域经济一体化 粤港澳经济一体化 法律保障
  • 简介:犯罪学是专门研究犯罪事实(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人)的综合学科。基于事实反映的基本特征,实证研究是这个学科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但是,犯罪学的实证研究,又存在两个突出的问题。个是主流的犯罪学理论都倾向于把自己的学说看作完整的犯罪理论体系(如盲人摸象)。另个是当代中国的犯罪实证研究,不仅描述犯罪现象、解释犯罪原因、深入探讨犯罪人的实证作品屈指可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更是严重不足。从化的观念出发,犯罪学亟需以整体思维协调相关学科、方法、结构、体系的关系,加强实证研究的同时,也要避免以贯之的绝对主张(如管中窥豹),寻求犯罪治理和学科地位的整体突破。

  • 标签: 盲人摸象 管中窥豹 多元融通 一体化
  • 简介: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实现“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不仅要靠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队伍和科学、规范、严格的管理,还要靠先进的科学技术手段。因此,大力推行科技强检战略。积极推进“三位”机制建设,运用高科技服务检察工作,以信息化带动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发展。更有力地打击犯罪活动。维护司法的公正和统.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 标签: “三位一体” 检察机关 业务发展 信息化 法律监督机关 检察队伍建设
  • 简介:本文分析了欧盟传统消费者保护政策与环境保护政策在政策发展、价值追求、调整手段和关注角度等方面的矛盾与冲突,主张在可持续消费和生态公民的理念下重构消费者保护政策,将对环境保护的关注纳入到欧盟消费者保护政策之中,并从政策目标、机构职能和消费者权利与义务等方面提出了化发展的建议。

  • 标签: 消费者保护 环境保护 欧盟法 可持续消费 生态公民
  • 简介:均衡城乡化发展与集体土地利益,可谓利益再调整的系统工程,是我国现行土地制度下尤为突出且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依法治理政府,规范政府行为,推进相关制度改革.实现制度、体制、机制的相互协调及综合整治,打破现有利益格局,均衡各方利益,遏制腐败源头,乃构建城乡化发展与集体土地利益再调整的法律规制之关键所在。

  • 标签: 城乡一体化 集体土地 利益再调整 系统工程
  • 简介:人性观是政治法律思想和实践的基础之。之前对中国古代思想家人性观的研究常局限于对他们的系统人性论述,有时还混淆了他们的理想道德人格和般人性观。鉴于人们对日常具体问题的分析、判断和评论可能隐含关于人性的般判断和看法,从利益、自然情感、认知和实践四个方面对孔、孟隐含于人、事评述中的人性观的梳理表明,尽管孔、孟心中有自己的理想人格追求和规范,但他们对般人性的看法非常现实;与现代社会科学的人性假定和经验研究发现有高度的致性。这种现实的人性观可以有效揭示中国传统政治"儒表法里"的内在逻辑;对政治法律思想的实践可能也有所启示。

  • 标签: 早期儒家 人性观 儒表法里
  • 简介:儒家思想体系是围绕"仁义"概念而创建的,其核心内涵是人性的自然尊严和社会中的道德权利。在"天人合"的思维定势中,天赋性命的政治正确性和制度层面的合法性被信奉为至高无上的神圣性,即普遍人权高于制度性权力。在心性论的"天爵人爵之辨"中,尽心知性知天者亦即"天爵",是自然的道德权利;而被社会制度赋予权力者仅仅是"人爵","天爵"象征着人性的自然尊严,因此高于"人爵"。孟子以"养浩然之气"的原则解释了"大丈夫"的"天爵"内涵。儒家以"孔孟之道"所彰显的人权伦理其政治和法理意义表现为:主体性、公平性、世俗性和利他性,是人类文明体系交融性和互利性发展中十分珍贵的精神资源。

  • 标签: 孔仁孟义 道德权利 德治 心性 浩然之气
  • 简介:<正>问题的缘起如果说,西方法学史上有种源远流长、脉相承的法的精神的话,那就是自然法了。那末,自然法是不是古老的中国法的精神呢?自本世纪初中国创建近代法学史至今,可以说,大多数法史学者对此作了肯定的回答。在我国,中国古代法属自然法的最早提出者是学界巨子梁启超。他在1904年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十分肯定地说,儒家的法理学是“自然法”。陈顾远先生的《中国法制史》出版于1934年,其中写道:“中国法制近于自然法或正义法”。陈是中国近代法史的的开山者之,他的观点,在法史学界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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