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分析了现代性观念、现代法治以及两者在当下中国语境中的相互关系。本文认为,现代性观念是存在问题的,它遮蔽了社会历史变化的相当重要的复杂性、多样性,容易使人们对社会的建设方案出现片面的、直线的、纯粹的理解,容易使人们对社会建设方案的“他者”要素视而不见。尽管“现代法治”作为观念在当下中国是极具积极意义的,而且,对法治现代化的总体建设方案大加批评也是徒劳无益的,但是,在“现代性观念”操纵下的“现代法治”观念,依然需要我们对之作出某些“诊断式”的分析说明。“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合谋”关系,对此应该保持必要的警惕。对“现代性观念”和“现代法治”进行诊断式的分析,并不是反对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当下语境中的推进,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分析是为了更好地促进现代化和现代法治在中国有益健康的展开。
简介:法(理)学成为法(理)学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方式是对其自身研究对象、方法及其限度的自觉和反思,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自觉和反思,构成了"法理"概念提出的主要理论问题意识,也是其重要理论意义所在。既有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式存在未能区分法理学与法学其他科目的研究对象、不当限缩法理学研究对象和混淆法理学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问题等缺陷。"法理"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广泛的论域、不同的层次和多重的维度,这使得"法理"具备了成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的理论基础,把"法理"界定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相较于既有理论模式具有更大的理论优势,有助于推进法理学成为真正的"法理"之学。
简介:1952年5月1日《现代》杂志的创刊既标志着上海文坛在几个月的“灾难的岁月”后的恢复,也意味着中国办刊史上一个堪称“((现代》的纪元”的开始,最终创造了中国杂志史上的一个“准神话”。《现代》的非同人杂志的定位,决定了((现代》不想推动某种“思潮和主义”的非党派性,也因此可以海纳作者,广交读者,这的确是后来《现代》取得成功的一个极为关键的办刊方略。不过,《现代》从杂志的得名即可看出它的“现代性”的取向。如果总结现代中国对西方“现代派”的接受,甚至对现代世界以及“现代性”本身的认知,((现代》杂志起的是独一无二的历史作用。((现代》杂志在具体编辑方针,营销策略,宣传手段,广告运作等方面取得的经验,也堪称是现代出版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案例。《现代》上的广告也构成了杂志试图总体上塑造的“现代感”的重要一部分。不过客观上在“左”“右”对垒旗帜鲜明的30年代,《现代》想保持中立的姿态比高空走钢丝都难。
简介:<正>苏维埃法学近年来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这在很大程度上得助于规定苏联现代法学思想和苏联立法实践主要方向的苏共第二十四次代表大会和第二十五次代表大会的决议,以及反映“国家体质和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全部体系最本质和最稳固特征”的苏联新宪法的通过。这些年,发表了不少科学家有关研究法律科学迫切问题、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多方面保护苏维埃人的权利和利益的著作。然而,在法津科学体系中,唯独一个对发展国际经济和文化合作具有重大意义的法学部门仍未涉及到,这就是国际民法(即传统法学术语所说的国际私法)。需要研究这一法学部门的对象(它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内容),以及这一法学部门的体系——它在整个法学科目中的地泣:它是属于(超出通常本国法范围之外的)国际法,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