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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标准组织许可政策是一种自律性规范。标准组织通过许可政策调整标准必要专利权人与标准实施者之间利益关系,防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滥用标准必要专利从事'专利劫持'行为。然而,许可政策在实践中既无法促使许可双方通过谈判达成符合FRAND原则许可费,也无法在司法审判中为法院确定FRAND许可费标准提供实质性指导。究其原因,在于许可政策内容过于宽泛,对专利权人约束力不强,将标准组织本身排除在许可政策实施之外,未全面禁止专利权人寻求禁令。需要有针对性地予以完善,具体而言,标准组织许可政策关于FRAND许可费规定方面应当尽可能地具体化,提高确定FRAND许可费方法操作性,强化许可政策对其成员约束性,发挥标准组织在实施许可政策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全面禁止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寻求禁令救济。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发挥许可政策应有的价值,更好实现标准必要专利自律性监管。

  • 标签: 标准制定组织 许可政策 FRAND 专利劫持 禁令
  • 简介:VITA新专利政策引起了政府以及产业界广泛关注,在这样背景下,本文首先详细介绍了VITA新专利政策,接着阐述了美国司法部对VITA专利政策反垄断分析评介,然后,从政府和产业界、支持与反对角度分析了各方对VITA专利政策及事前披露原则观点,最后介绍了VITA新发展。

  • 标签: VITA 专利政策 事前披露原则
  • 简介:公务接待标准度化是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环节.在法治政府视域中,公务接待法律标准具有公开性、统一性、清晰性、层次性、强制性与权责性等特点.它建构对于促进接待明确与接待公开、推进有效接待与廉洁接待、实现依标与依法接待、治理腐败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从法律角度制定全国统一硬性接待标准、组织实施接待标准和对接待标准实施进行监督就是必要任务,重点应该从平衡定性与定量、协调静态与动态、结合科学分类与长期规划、宣传体系化与通俗化、预决算与公务卡推广、监督多元化、内部食堂监管等方面实施,最终为促进法治政府逐步建成提供一份支撑与正能量.

  • 标签: 法治政府 公务接待标准 制度规范 法律标准
  • 简介:由商务部审核通过规范旧货市场上市流通《旧货品质鉴定通则》和《旧货品质鉴定旧家用电器》两部行业标准,将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新标准,所有二手家电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鉴定,对已过使用年限废家电强制报废。旧家电销售前必须在明显部位粘贴统一“旧货”标签,并注明家电使用年限。“旧货”标签外观是蓝底,上有两只手相接图案,印有中国旧货业协会会徽和RGFX字样。未经相关部门鉴定检测或未粘贴有关标志二手家电,将不准在市场上流通。

  • 标签: 旧货市场 品质鉴定 行业标准 商务部 二手家电 上市流通
  • 简介:<正>本文所说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包括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直属机构,下同)依法制定规章。按照宪法和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立法法》规定,制定部门规章,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行政法规、决定、命令”;这也就是说,国务院各职能部门制定规章,不仅可以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也可以根据国务院决定和命令。笔

  • 标签: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国务院 职能部门 法律规范体系 法律规定
  • 简介:为规范司法行政机关对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保证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达到所从事鉴定业务基本配置标准和要求,根据《全国人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第五条和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司法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司法鉴定机构仪器设备基本配置标准(暂行)》。2006年11月29日,司法部下发了该配置标准。该配置标准按照鉴定类别逐项分别提出仪器设备配置要求,既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具体标准,也是检查、评估依据。对于申请开展司法鉴定业务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达到该配置标准中对所申请鉴定项目仪器设备要求,司法行政机关不予登记;对于配置标准公布之前已经登记并公告鉴定机构,应在一定期限内达到配置标准要求。

  • 标签: 司法鉴定机构 配置标准 仪器设备 司法部 司法行政机关 登记管理办法
  • 简介:重整计划是破产重整制度核心,重整计划制定则是重整程序中关键环节。中国破产法中重整制度就重整计划制定在立法司法体系上不完善和破产实践中对规则巨大需求形成规则供需反差,理论上需要通过比较法进行研究借鉴,实务上需要总结实践经验进行制度上查缺补漏。本文从理论和实务相结合视角,从管理人、债务人、债权人、重整投资人及担任相关业务破产专家等不同主体角度探讨重整计划制定涉及各种问题,例如债转股可行性及适用程序、自行管理债务人重整计划制定与董事会决议、债权人及债权人委员会在重整计划制定过程中协商和谈判权、重整投资人选定程序以及预重整方案与重整计划制定衔接等。本文重视管理人或债务人制定重整计划相关基础理论性研究,同时注重和强化利害关系人在重整程序中协商和谈判权视角。

  • 标签: 破产重整 重整计划的制定 债转股 债权人委员会
  • 简介:一、刑事政策制定应遵循基本原则(一)科学原则在刑事政策制定过程中,科学原则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要遵循政策科学关于政策制定一般原理和要求,实现程序上和方法上科学化;二是要遵循刑事科学关于预防、惩治和控制犯罪基本原理和要求,实现内容上科学化.

  • 标签: 政策制定
  • 简介:宜宾中级法院赵良剑同志在《四川审判》2001年第6期上发表《高级法院不宜制定定罪量刑具体数额、数量标准》(以下简称赵文)一文,对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权各地高级法院在其规定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幅度内制定具体数额标准做法质疑,认为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导致司法不统一”,“缺乏公开性”,“在司法文书中从不被援引”,“弊多利少,实不足取”。笔者拜读后,深感赵文重拾旧题仍不乏新意、新据,难能可贵,但对文中所持论点及部分论据却颇有异议。笔者认为:最高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授权各地高级法院在其规定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幅度内制定具体数额标准做法.利多弊少,应予坚持,并逐步完善。因为这种做法:

  • 标签: 数额标准 定罪量刑 高级法院 制定 授权 同志
  • 简介:《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称《征求意见稿》)虽然有很多内容可圈可点,但也存在以下四方面的问题:第一,关于社区矫正性质。《征求意见稿》没有规定社区矫正性质,建议明确规定社区矫正刑罚执行性质。第二,关于危险管理。危险管理能够有效保障社区及公众安全,为保障社区及公众安全,建议规定危险管理制度。第三,关于教育与帮扶。为了使教育与帮扶工作因人而异,建议规定矫正需要评估与矫正项目制度。第四,关于强制权规定。为了提高社区矫正机构对服刑人员管控能力,建议授予社区矫正机构对服刑人员予以准监禁权力。

  • 标签: 社区矫正法立法 《征求意见稿》 问题 危险管理
  • 简介:谁是大学章程制定者?谁应当是大学章程制定者?这两个看似简单问题,对于大学章程制定和大学治理开展至关重要。目前国内学界对这一问题已经产生了实质性分歧。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已成为中国大学章程建设的当务之急。大学章程制定主体相当复杂。国内学界部分学者有一种似是而非理想化认知:大学章程相当于大学“宪法”,

  • 标签: 大学章程 制定主体 大学治理 似是而非 制定者 理想化
  • 简介:市物价局、市司法局联合制订《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6月1日起开始执行。《标准出台,引起了全市广大律师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此,本刊记者于日前专门采访了市司法局矫捷副局长。矫捷副局长就《标准有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详尽解释和说明。

  • 标签: 矫捷 《天津市律师服务临时收费标准》 律师业务 收费标准 律师制度
  • 简介:引言2001年6月、7月、9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要报》接连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郑成思教授三篇文章,建议不制定物权法而制定财产法,并对中国民法学界进行了尖锐批评。鉴于郑成思教授建议,事关国家民事立法走向,涉及民法学术上重要理论,如民法调整对象、物权本质、民法典结构体例、对“物”、“物权”、“财产权”等基本概念理解,以及如何看待包括网络技术在内高科技和知识产权等等,无庸讳言,也关系

  • 标签: 制定物权法 制定财产法 建议引发
  • 简介:美国参众两院2004年10月中旬先后通过了《本土投资法》(HomelandInomelandAcf),将针对美国公司海外收益所得税税率由35%下调为5.25%,期限为一年,条件是将这些收益投资于美国,用于研发、聘用、偿债以及资本投资等用途.该法案不仅适用于大公司,还适用于合资、独资和其他小型企业.据摩根大通测算,这将为美国带来超过4000亿美元回流。

  • 标签: 收益 美国 大公司 独资 偿债 摩根大通
  • 简介:在法治原则下,程序意义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无论对实体价值促成而言,还是就程序本身意义来讲,法规范创制程序都值得关注。作为大学自治之“宪法”章程制定程序,一方面,其与一般法规范制定程序相比具有很多相似之处;而另一方面,在大学自治之价值与利益主体相关性之原则要求下,其又具有若干独有的特征。研究大学章程制定程序,对于理解章程文本内容、章程实施乃至大学自治都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制定程序 大学章程 大学自治 实体价值 法治原则 利益主体
  • 简介:在法治语境下,大学章程制定权是制定大学章程基础,其本质和内容决定着章程制定相关制度,特别是主体和程序制度设计。就本质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具有自治权、社会公权力、缔约权和规则创削权多重属性。就内容而言,大学章程制定权分为可以委托行使权力和不可以委托行使权力。大学章程制定行使应当受到禁止性规范、法定权利以及宪法精神和原则约束。大学章程制定权配置给相关主体时应当遵循合法性、利益相关性、专业性、组织化与制衡性原则。

  • 标签: 大学章程制定权 本质 归属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