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国家理性的法律表达就是国家理性在现代国家的法律治理层面上的理性推展。本文将现代国家理想性地划分为绝对主义国家、立宪国家以及自由民主国家三种历史类型,从而将国家理性法律表达置于这一历史线索之中加以考察。国民身份的塑造、规则模式的创制和生活意象的营造是国家理性法律表达所遵循的机制,依凭这三种法律表达的机制,现代国家在自身的建构历程中相应地将国民塑造为臣民、市民和公民,创制出了行政规章模式、宪法—民法模式以及社会法模式,并在国民的私人生活中营造出"君主是家庭荣誉的守护者"、"男人即家中的君王"、"个人即国王"这三种生活意象。基于这种历史考察,本文力图提炼出国家理性法律表达所内含的历史逻辑。
简介:法律的理解和解释始终是以语言为载体的,司法的过程始终是一个语言运用及交流的过程。本文试从法律语言学的由来为出发点,结合法律语言学的研究方法,进而归纳概括出中国法律语言学的特点,并结合对中外法律语言的差异性的考察,最后总结出对汉语法律语言学未来的发展趋势。
简介:话语分析有助于阐释执法活动中呈现的多重意义解释,通过话语分析可丰富对城管执法困境的认识。严格执法、服务大局的执法话语存在诸多不足,遭受来自其他话语的质疑,难以有效实现对城管执法活动正当性的论证。媒体舆论对权利话语和'弱者的武器'话语的片面采用存在较大偏差,城管执法状况被选择性呈现,执法问题泛政治解读,易导向对体制的否定,引发社会对立情绪。社会主义话语的使用方式具有多样化,既会导向舒缓执法冲突,也会导致加剧执法者和执法对象之间的紧张关系。改善城管困境,需要塑造话语,推动公共规则的形成,达成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的执法效果,推动法治建设的务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