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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美国审查专利主题适格时采用两步检测法:第一步,确定权利要求是否指向方法、机器、产品或组合物这四类法定主题范畴。如果不符合这四类,则权利要求主题不适格;如果符合这四类,就继续审查专利适格,进入第二步。在第二步中,首先需要确定涉诉权利要求是否指向自然法则、自然现象或抽象概念这些不具有专利适格的基本工具本身。如果答案是否定的,权利要求主题适格,应继续审查可专利的其他实质要件及程序要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则需要进一步评估,权利要求作为一个整体是否远不止这些司法例外本身,即附加的其他元素是否对这些基本工具进行了有意义的应用限制。

  • 标签: 专利主题 适格性 两步检测法
  • 简介:目的用PCR和ESI-TOF-MS分型技术检测线粒体DNA(mtDNA)D环高变区,通过碱基组成分析mtDNA的异质。方法从华东汉族群体选取12名无关个体,用PLEX-ID平台进行mtDNA分型。该平台使用12对引物,对mtDNA高变区1(HVⅠ,引物所跨区域为15893~16451)进行碱基组成分析;使用另外12对引物,对mtDNA高变区2(HVⅡ,引物所跨区域为5~603)进行碱基组成分析,考察mtDNA异质频率。结果mtDNA多态区域的碱基组成信息反映出区段内有无异质。在高变区Ⅰ的12个区段中,有3个区段表现出多聚C长度异质:在mtDNA高变区Ⅱ(31~576)的12个区段中,有3个区段检见点异质,另外5个区域检见PolyC长度异质。结论群体调查表明,mtDNA的序列异质多见于高变区Ⅱ的103~267区段,多聚C长度异质多见于高变区Ⅰ的16124~16201、16157~16201、16182~16250区段和高变区Ⅱ的234~367、431~576区段。将mtDNA标记用于母系关系检验和(或)个体识别时,需要格外留意这些异质信息,以免结论错误。

  • 标签: 法医遗传学 线粒体DNA 异质性 电喷雾飞行时间质谱
  • 简介:本文概括阐述了近10年国内外检测血浆中芬太尼的基本情况。对各种检测方法及分离净化过程中应用的各种萃取方法进行了对比和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药物动力学研究及公安司法工作对检测血浆中芬太尼的新要求。

  • 标签: 芬太尼 血浆 萃取 血药浓度
  • 简介:斑蝥在我国是一种常用的剧毒中药材,如果使用剂量适量、方法得当,疗效显著,可治疗多种疾病;如果使用不当,可致中毒甚至中毒致死。因斑蝥可入药,对癌症、皮肤病有一定疗效,常有不遵医嘱自行滥用斑蝥治疗某些疾病的事件发生,民间也常有轻信谬传误用斑蝥当作偏方治疗用药。法医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因滥用斑蝥导致中毒或死亡的案件,为此对斑蝥的药性、临床应用、检测方法及发展方向作了介绍,并对滥用斑蝥导致中毒或致死的案例进行了汇总。

  • 标签: 斑蝥 滥用 检测
  • 简介:近几年,由于TATP爆炸案件的频发,对TATP的检测需求导致一系列新的分析检测方法的产生。本文将介绍并讨论这些先进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色谱、质谱等方法,并对这些方法的适用进行评价。

  • 标签: TATP 爆炸残留物 综述
  • 简介:目的用ESI-TOF-MS分型技术检测线粒体DNA的D环高变区,通过碱基组成分析其多态。方法在PLEX-ID技术平台上,分别对mtDNA高变区1(HVI,15924-16428nt)和mtDNA高变区Ⅱ(HVⅡ,31-576nt)进行碱基组成分析,考察mtDNA在华东汉族人群的多态,并将该技术应用于一例特殊的亲子鉴定案件。结果用ESI-TOF-MS分型技术检测线粒体DNA,在高变区Ⅰ的8个区段检见碱基组成的多态.在mtDNA高变区Ⅱ的10个区段检见多态。在所应用的亲子鉴定案例中.线粒体DNA标记成了常染色体STR基因座的重要补充.经高变区Ⅰ和高变区Ⅱ的碱基组成检测,最后排除了非母。结论ESI-TOF-MS检测mtDNA的技术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在一些特殊的案件中.该法可为最终获得可靠鉴定结论提供技术支撑。

  • 标签: 法医遗传学 线粒体DNA ESI-TOF-MS PLEX-ID SNP
  • 简介:<正>一、引言偶然防卫作为教学案例,在现实生活中可以说百年难遇,但却是检验违法论立场的试金石。例如,①甲射杀了乙,但事后查明,乙在被杀的前一刻也正拿着枪对准甲准备射击,而甲完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②甲射杀了乙,但事后查明,乙在被杀的前一刻也正拿着枪对准丙准备射击,而甲完全没有认识到这一点。[1]是否应当对甲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追究的话,应当如何处罚甲。这就是偶然防卫所面对的和所要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立足于行为无价值论或者结果无价值论,在日本刑法学界出现了

  • 标签: 偶然防卫 结果无价值论 法益侵害 违法性 规则功利主义 追究刑事责任
  • 简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股权确认及/或变更争议案件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商事案件,可以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得以解决。对此,人民法院不应裁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予以解决。行政机关不予审批的不作为行为以及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提起行政诉讼的两个基本要件。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正常行政许可行为不服不构成行政诉讼的标的,但构成行政复议的内容。当事人通过虚假或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如本案的股权变更等,依法可通过向行政部门申请撤销得到补救。当事人只有在行政机关不作为不予撤销以欺骗行为获得的行政许可/审批时才应提起行政诉讼。

  • 标签: 股权确认 股权/股东变更 平等主体 侵权之诉 行政作为/不作为 行政案件
  • 简介:目的利用发光细菌-青海弧菌Q67对于法医毒物的敏感性,建立一种案发现场快速检测法医毒物的发光细菌检测方法。方法制备冷冻干燥青海弧菌Q67测试液,将法医毒物检材的不同浓度稀释液加入制备好的青海弧菌Q67测试液中,通过检测青海弧菌Q67反应前后的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计算出样本对青海弧菌Q67相对发光强度的变化率或抑制率,对法医毒物检材的毒性进行生物影响的定性评价。结果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稀释液的测试,发现发光细菌检测结果呈阳性的4个检材对青海弧菌Q67的发光强度抑制率分别为:100.00%,90.41%,84.26%,88.81%。结论通过对包含多种农药混合物的法医检材的测试表明,青海弧菌Q67发光检测方法对法医毒物的毒性的检测是一种快速、灵敏的现场检测方法。

  • 标签: 法医毒物分析 发光细菌 毒物检测 毒性评价
  • 简介:20世纪80年代以来,精神活性物质在世界范围内日益蔓延,已成为各国公认的世界公害之一。如何精准地检测痕量甚至是超痕量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如何检测存在于复杂基质中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都是极大的挑战。本文对近年来的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文献进行了综述。首先讨论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在新型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介绍与这种定性定量技术搭配使用的诸如中空纤维-液相微萃取、电化学增强固相微萃取等方法。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技术作为一种不可或缺的分析手段,具有高特异性、高速、高选择等特点,可提供大量待检测精神活性物质的化学信息。此外,本文还综述了三重四级-飞行时间质谱技术、石墨印刷电极技术、酶联免疫法等新技术在精神活性物质检测中的应用进展,以供同行参考。最后提出,在今后一段时期,精神活性物质检测的工作重心应该放在标准物质的制备及检测方法的开发上。

  • 标签: 毒品分析 气相色谱-质谱 液相色谱-质谱 精神活性物质
  • 简介:目前对听力损失的鉴定多依据脑干诱发电位及纯音测听的检测结果,但脑干诱发电位存在频率段上的缺陷,难以作出科学评定.40Hz相关电位的检测和脑干诱发电位存在频率上的互补,两种方法联合运用对听力损失情况能作出更客观、准确的评价.本文以两例典型案例介绍了作者对听力鉴定方法的认识,供同行参考.

  • 标签: 检测方法 听力鉴定 被鉴定人 法医学鉴定
  • 简介:本文利用国产DNA检测设备(包括核酸自动提取仪、基因扩增仪及遗传分析仪)在高海拔环境进行DNA检测,研究在西部高海拔地区建立DNA实验室的可行,以及对不同实验方法进行比较分析。结果表明国产DNA检测设备可以满足高海拔使用要求,常规检材无需经过特殊处理即可获得满意的分型结果,接触类检材通过扩增前覆盖石蜡油进行保温密封等方法也能提高检出率。

  • 标签: 国产DNA检测设备 高海拔 常规检材 接触类检材
  • 简介:本文采用单克隆抗A、抗B、抗H抗体结合高灵敏度的酶免疫组化ABC法,对50例精液的精子进行了ABO血型检验,均正确做出鉴定。该方法可用于微量物证的法医学检验,具有简便、高灵敏等特点,适合推广利用,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 标签: 法医血清学 ABO血型 精子 生物素抗体 ABC复合物
  • 简介:本文概述了近几年来季铵盐类农药的提取净化及检测方法的研究进展,比较了固相萃取法、液液萃取法、超临界流体萃取等前处理技术的优劣,重点介绍了液相色谱及其液质联用技术在该领域的应用情况。

  • 标签: 季铵盐类农药 提取净化方法 检测方法
  • 简介:一部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有是独创的,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较早的有关著作权的成文法规,对于这个概念存在许多有一定影响的主张。从许多判例,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所谓“独创”不过就是指该和品本身不是复制品。的确,从司法判例方面考察,没有任何一项著作权是存在于那种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之上的。“独创”概念的作用就只不过是防止那些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标签: 独创性 专利法 作品 著作权 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