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自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理论的提出,人文精神日益成为一种普世价值。增强人文关怀在司法办案中的作用越来越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提倡。其中,司法救助制度便是司法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目前来看,在刑事案件中,司法救助制度的对象主要是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被告人,而对已被判决的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被告人及其家属尚缺乏司法救助,这往往使得许多被告人及其家属产生对立情绪,不利于其真诚悔罪、积极改造、重新回归社会。为此,有必要从司法实践出发,以深化完善司法救助制度为视角,分析目前对刑事被告人司法人文关怀缺位的现状及原因,并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