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回顾劳动教养制度走过的近五十年光辉历程,应当说,劳教工作目标和宗旨一直以来是比较明确的。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的“为了把游手好闲、违反法纪、不务正业的有劳动力的人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八十年代的“把他们改造成为遵纪守法,尊重公德,热爱祖国,热爱劳动,具有一定文化知识和生产技能的建设社会主义的有用之材”,到九十年代的“促使劳动教养人员转化思想,矫正恶习,使其成为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自食其力的劳动者”;从落实“三像”指示,到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从创建劳动教养学校,创办劳教工作特色,到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再办劳教工作特色,推行三种管理模式,推进劳教管理工作改革;虽然这些提法和表述,带有各个不同时期的历史烙印,但却始终没有偏离教育人、挽救人这一主线。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由于劳教体制深层次的矛盾和财政保障不到位,劳教场所教育人、挽救人这一职能的履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在面临生存窘境的前提下,劳教场所不可能、也无力把劳教工作中心落实到提高教育矫治质量.
简介:在我国社会各界呼吁劳教尽快立法的今天,劳教工作干警廉政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劳教工作干警廉政建设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劳教人员教育改造的效果,而且影响着党与人民群众的紧密关系,涉及到国际人权斗争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基层劳教工作干警廉政建设的好坏对此影响更大,因为基层劳教工作干警长期处于生产、改造的第一线,直接面对面地接触劳教人员,具体实施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以及日常生活管理等工作。近几年来,广大基层劳教工作干警,在工作条件差,经费保障困难,改造任务繁重的情况下,不计名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党的劳教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个别劳教工作干警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现象仍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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