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确立了“五位一体”建设的总布局,其中要求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提出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还提出要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这些要求和部署,对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个人体会,应着重把握好以下l二方面:一是理念思路上,进一步摒弃传统管控思维,变单向管理为政府与社会、与公民的合作共治,激发社会管理的源头活水。
简介:社会管理创新是维持社会稳定、保证社会向前发展的重要环节,在现如今,我国的管理机制进行着不断的改变,新的管理单位、管理权限不断出现,使得管理的效率得到提升。而行政法是我国一项重要的法律,它的主要精髓就在于自由裁量权,行政机关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具有较大的选择的空间,能够实现权利为我所用。但是,行政机关的权利也要在合理的范围之内,不能超越一定的限度,社会管理创新要在行政法的指导之下进行,架构以法治理念为指导、以法制体系、法治程序和规范为支撑的,涵盖政府调控、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利保障以及应急机制等内容的社会管理新体系。本文在行政法的视野下研究社会管理创新,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社会管理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简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由松动到局部试点再到整体改革探索,促推亿万农村转户移民陆续迁入城市,大量低成本劳动力的进入为城市的发展输入了强劲的动力,助益于中国城市现代化的进程提速。但与此同时,新增的城市人口也给社会管理工作带来强烈的冲击与严峻的挑战。如何回应"户改"中新生社会群体的管理需求、切实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秩序并化解民意冲突,当为改革中的现实命题,对此,应积极导入现代法治理念、突破传统管理模式并构设民意疏通路径,通过实质公平指引下的利益配给、多元兼治与城乡联治结合以及决策民主基础上的矛盾化解机制,来实现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