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简介:“管道燃气初装费”本质上属不平等的行政性强制收费而非平等的民事性质收费,目前三类收费模式均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问题。解决这一问题较为可取的途径不是移植国外两部制气价等制度,而是将初装费并入地方政府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并完善相关征管制度,在主干管网建设基本饱和、补偿金每年支出较少的地方逐步取消本项收费。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本市燃气管道设施的管理,保障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维护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有关用语的含义)本办法所称的燃气管道设施,包括:(一)输送天然气、人工煤气、液化石油气的管道;(二)管道防腐保护设施,包括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和杂散电流排流站等;
简介:燃气的普遍应用给社会生产、人民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各类盗窃燃气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发生。目前,盗窃燃气行为司法处置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从加强立法,加大司法执行力度等多方面进行预防和遏制。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市燃气安全使用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是确保城市燃气安全使用的重要环节,专业性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管道燃气初装费”的法律问题分析
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
上海市盗窃燃气行为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及对策
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