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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案情]犯罪嫌疑人宋某系某运输有限公司槽罐车驾驶员,2012年5、6月间,犯罪嫌疑人宋某驾驶槽罐车负责为运输托运人某能源燃气有限公司从太仓运送液化到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在运输途中.犯罪嫌疑人宋某结伙他人盗卖部分液化,后用预先准备的大水袋装水放在车上抵重.在到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过磅卸气后.将水袋内的水放光。再经南通某压铸有限公司过磅并签收后交太仓某能源燃气有限公司结账。

  • 标签: 液化石油气 运输 犯罪嫌疑人 行为 司机 驾驶员
  • 简介:本文就液化的成份、爆炸性能、特点及法医学检验鉴定做了初步探讨,使法医同行们在实践中有所启示。

  • 标签: 液化石油气 爆炸极限 闪燃
  • 简介:英国克里斯蒂拍卖行宣布将于4月24日拍卖世界上最大的蛋化石,预计成交价最多可达4.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28万元)。这颗蛋化石是已经灭绝的象鸟(elephantbird)的蛋,高30厘米,宽21厘米,相当于普通鸡蛋的120倍,这颗蛋化石在100多年前被发现。克里斯蒂拍卖行工作人员称,发现这种完美象鸟蛋化石的几率很低。

  • 标签: 拍卖行 化石 世界 克里斯蒂 工作人员 人民币
  • 简介:<正>(2006年8月7日文化部令第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第一条为加强对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保护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指古猿化石、古人类化石及其与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化石

  • 标签: 古人类化石 古脊椎动物 地方人民政府 旁系关系 法律责任 保护现场
  • 简介:在目前有关走私古生物化石行为的立法不甚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对走私古生物化石行为予以定罪处罚,一直是困扰司法实务界的法律问题。在对走私古生物化石行为的属性进行分析的基础上,作者认为应该坚持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解释立场,从体系解释和法律协调角度出发,对于文中所涉及的走私白垩纪鸟类化石行为应以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物品罪定罪处罚。

  • 标签: 古生物化石 物品罪 走私 行为 刑法适用 出口
  • 简介:中国的南海油气资源储量丰厚,享有“第二个波斯湾”的美誉。近年来,中国就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问题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当前南海油气资源共同开发并没有实质性进展,影响共同开发“区块”选择的障碍包括各国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界限主张的冲突、争议海域界定模糊、对“共同开发”理解各异、区域外大量国家或企业卷入等。提出“区块”选择应当遵循的原则,通过和平谈判的方式明确争议海域,促使石油公司参与“区块”选择,从低敏感领域合作着手,多方式确定“区块”,以此解决上述障碍。

  • 标签: 南海 共同开发 “区块”选择
  • 简介:2005年8月22日,土库曼斯坦总统尼亚佐夫签署总统令,批准对1996年12月30日土议会通过的《油气资源法》进行修订。该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将“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或康采恩”字样均改为“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2)在里海油气资源勘探开发方面,明确了土库曼斯坦油气工业和矿产资源部根据土库曼斯坦内阁主席(即总统本人)的决定代表土方与外国公司签订产品分成协议。

  • 标签: 土库曼斯坦 油气工业 资源法 修订 资源勘探开发 产品分成协议
  • 简介:油气资源的共同开发是国际实践发展的产物,其作为一种兼具政治与法律色彩的临时性安排,在海洋划界争端的处理和跨界资源的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际合作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等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双边划界协议中的专门性规定,构成了海洋资源共同开发的国际法基础。国际社会共同开发的实践各具特点,针对南中国海这片争议海域,环南中国海国家应充分发挥共同开发机制的积极作用,结合南中国海的特殊情况,因地制宜地建立共同开发油气资源的争端解决机制,并充分注意到"第三国"的权利问题,在加强对争议海域油气资源开发利用的同时,以期缓解乃至消除环南中国海国家间的海洋划界争端。维护国际海域的和平、安全与良好秩序。

  • 标签: 海洋油气资源 共同开发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国际法
  • 简介:(2006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06次会议、2006年12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66次会议通过2007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自2007年1月19日起施行)法释[2007]3号为维护油气的生产、运输安全,依法惩治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这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 标签: 具体应用 刑事案件具体 办理盗窃
  • 简介:争端当事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要想成为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必须通过其单方面石油活动证明存在临时协议、默认、明示或默示协议。由于临时协议仅具有历史意义,而明示协议在实践中又不可能出现,那么只能寄希望于默认和默示协议。主张默认或默示协议的当事国,负有很高的举证责任,而成功的先例更是寥寥无几。其他声索国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非法实施的单方面石油活动,一直为中国政府所反对,自然不能作为日后海洋划界的考虑因素。

  • 标签: 单方面石油活动 海洋划界 临时协议 默认 明示或默示协议
  • 简介:长期以来,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一直是一个法律空白。随着海洋石油资源开发利用步伐的日益加快,这一问题理应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美国墨西哥湾漏油事故和中国渤海湾漏油事故的先后爆发,使得这一问题的解决更显迫切。建立国际海洋石油开发环境污染法律救济机制,具有深厚的国际法基础,应当遵循三个基本的法律原则,从应急处理和损害赔偿等不同层面加以系统构建。

  • 标签: 海洋石油开发 环境污染 法律救济
  • 简介:海洋油气开发污染损害赔偿需要设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通过对国际上海洋油气开发污染责任限制立法例的比较研究,从可适用责任限制的海事请求范围、适用责任限制的主体范围、责任限制的丧失条件、事故制责任限额模式、责任限额具体计算方式、最高责任限额的确定等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立法模式的探讨。为最大限度地促进海洋油气开发安全、可持续发展,必须以严格的潜在无限责任原则为核心。责任限制的额度应当充分考虑水深、产量等综合因素,宜适当偏高。

  • 标签: 海洋油气开发 赔偿责任限制 潜在无限责任 责任限额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