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数字革命和互联网的到来,作品的传播方式,合作完成作品的成本和可能性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一种对于智力成果自由(免费)分享的呼声,即从传统著作权中的"所有权利保留(allrightsreserved)"到"部分权利保留(somerightsreserved)"或者"无权利保留(norightsreserved)",这种呼声逐渐策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开源运动(OpenSourceMovement),从美国本土波及到整个世界。而开源软件,正是开源运动的产物。关于开源软件,学术界长久以来关注的两个问题是:(1)如果不是为了经济利益,是什么激励着软件开发者这投身于这样一场运动当中?(2)开源软件和商业软件的商业模式有何不同,二者是否可以兼容?相关的实践和理论还在发展当中,结论性的观点还难以得出,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对已有文献得分析和整理,就开源软件开发者激励机制的相关理论进行回顾,旨在厘清不同的观点,向读者呈现研究的现状。
简介:在环境法领域,如何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以推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是重要研究内容之一。构建政府环境保护责任激励机制的内在原因,主要源于我国当前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政府所具有的"经济人"自利属性以及现代行政过程由"消极行政"向"积极行政"转变等现实状况。因此,为更好的调动政府积极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必须分阶段改革现行的财税体制,加大环境保护专项转移支付的力度,重视政府所具有的自利属性,选择恰当的激励机制与方式。此外,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中,也必须注重对权力主体的利益引导,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运作,强化政府环境责任,促进地方政府积极的履行环保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