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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1990年8月25日晚,某村村民罗××(女、52岁)被人杀死在家中。现场勘查中,发现一根被犯罪分子砸散的方凳横档上遗留的并列3枚减层指印,当时拍照提取。经现场分析认为,犯罪分子乘罗家无人之机,拨开门闩潜入罗家行窃。在作案过程中,适逢罗××回来,犯罪分子见罪行败露,遂起杀人灭口之意,就地操起菜刀欲杀罗,

  • 标签: 犯罪分子 现场勘查 现场分析 作案过程 箕形纹 侦查过程
  • 简介:车辆保险是车辆所有人及车辆驾驶人上路行驶的必备保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险可以减少车主及驾驶人的经济损失,分摊驾车所造成的风险。然而,保险并不是万能的,有很多驾驶人对于车险的认识存在误区,使得保险赔偿的结果或诉讼结果与预期相差甚远,从而引发了车主或驾驶人的对立情绪。因此,在投保车辆保险时,应避免以下几个误区:

  • 标签: 误区 车险 车辆保险 驾驶人 交通事故 经济损失
  • 简介:随着打印设备的普及,通过添加打印进行文书变造已成为印刷文书变造的典型手法,添加打印变造文书也成为变造文书检验的主要对象。

  • 标签: 打印特征 排版特征 添加打印
  • 简介: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与罚金刑并罚适用、罚金的适用和执行存在若干问题,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操作的困难以及不良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有必要将短期自由刑及其缓刑科罚金刑以及罚金刑科短期自由刑、有收入强制劳动、公益劳动或者社区服务。并且,在条件适当时制定《刑事执行法》或者《罚金法》,在其中规定短期自由刑、罚金刑的刑处分以及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等内容。

  • 标签: 短期自由刑 罚金刑 易科 执行
  • 简介:晚近以来,罚金刑执行难问题得到了刑事法学界的充分关注。为解决这一问题,借鉴域外罚金科制度的主张蔚然成风。然而,当下的多数讨论对于域外罚金科制度的背景缺乏深入了解,在制度定位方面存在偏差。本文将对罚金科制度正本清源,明确其首要价值并非解决执行难问题,而是旨在纠正单处罚金刑情形下的罚金空判。此外,我国关于罚金科制度的讨论存在明显的语境错位:通过对我国的罚金立法分析发现,我国罚金刑适用充满重刑主义色彩,执行困境与立法大量规定并处罚金有关。因此,本文结合我国罚金执行的相关立法与刑事执行的目的,重新理解罚金科制度在当前语境之下的必要,并得出结论:罚金科制度作为刑罚轻缓化背景之下的补充措施,唯有在刑罚轻缓化的土壤里方能结出丰硕的果实。

  • 标签: 罚金易科 罚金执行难 重刑主义 罚金减免
  • 简介:2013年1月31日,垫江县政协主席大斌带领在家的副主席到垫江县检察院听取检察工作汇报。汇报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建忠向县政协领导汇报了该院2012年主要工作及今后工作思路。出席会议的县政协领导充分肯定了县检察院的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 标签: 政协主席 检察工作 垫江县 经济发展 副检察长 检察院
  • 简介:香珊,现任江西省公证协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于都县公证处主任。从1995年2月进入公证处工作至今,她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公证员的神圣职责,为于都县公证工作发展贡献了一份力量。先后被评为江西省公证质量先进个人、省优秀公证机构负责人、赣州市十大为民干警,她所在的于都县公证处也先后荣获江西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优秀公证机构等荣誉称号。

  • 标签: 公证处 于都县 江西省 平凡 公证质量 公证机构
  • 简介:在美国国内法学界的挫败与国民党当局外交关系危机的双向作用下,庞德满怀嫁接普通法于中国之雄心出任中国法律顾问。然将庞德改革作为孤立事件研究,无法准确把握庞德改革举措与其法学理论的内在逻辑同构,且对改革文本的解读或与庞德本意相悖。因为,庞德在美国法卓异、普通法技术中立、法律进化理论、共济会信仰等理念引导下,试图将其认为的法律发展之最后阶段——普通法——移植到中国,实现对中国法的重塑。为实现转舵普通法的目标,庞德对中国法律体系的诸多公开评价为策略曲解。通过对其法学理论的梳理、改革举措的剖析,可知其改革并非在欧陆法系框架内的闪转腾挪,而是通过挹注法律重述、司法制度、法学教育等美国法之要素,使法律改革后的中国成为一个普通法色彩日臻浓厚而欧陆法余韵渐稀的法域。

  • 标签: 庞德 法律改革 普通法卓异 大陆法系 司法中心主义
  • 简介:一部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只有是独创的,才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根据较早的有关著作权的成文法规,对于这个概念存在许多有一定影响的主张。从许多判例,我们可以清楚得知:所谓“独创”不过就是指该和品本身不是复制品。的确,从司法判例方面考察,没有任何一项著作权是存在于那种本身就是侵犯著作权的作品之上的。“独创”概念的作用就只不过是防止那些不受著作权保护的

  • 标签: 独创性 专利法 作品 著作权 新颖性 知识产权法
  • 简介:<正>前言法律解释活动始终是人类法律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事实上,任何法律在适用中都面临着解释的问题,解释是发现或利用法律的一项主要技艺。法律解释是法律得以实现的前提,抽象的法律规范只有通过解释者的解释才能变得实际有效,才能与复杂多变的现实相契合。正因为法律解释活动在法律实践中的这种重要地位,使它成为法理学所关注的一个课题,并逐渐形成专门化和独立化的学科,到了近代,更以自然科学的方法为楷模,发展出一套法律解释的方法和理论,遂为法学中的"显学"。在法律解释的领域,有关法律解释性质的争论贯穿了法律解释发展的始终。法律解释究竟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对这个问题

  • 标签: 法律解释 法律文本 客观性 主体间性 解释者 法律意义
  • 简介:明确是刑法规范对立法语言的基本要求,然而,犯罪现象的复杂、立法者理性能力的有限性以及立法语言自身的固有缺陷,决定了刑法立法在客观上不可能达到绝对明确,刑法的明确是一种相对的、有限度的明确。在内容上,刑法明确原则的相对主要包括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和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其中构成要件明确的相对性要求立法者所型构的行为模型要能够划定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法定刑明确的相对则要求立法者采取相对确定的法定刑模式。

  • 标签: 明确性原则 相对性 刑法立法 构成要件 法定刑
  • 简介:客观原则肇始于19世纪中后期的德国,要求检察机关全面地收集能够认识案件真相的所有证据,而不仅仅局限于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据。但这种对客观的界定显然与马列主义哲学的客观不同。对案件事实客观的追求,不仅仅是公诉权的要求,也是侦查权、审判权乃至辩护权的要求。过于强调和要求公诉人对证明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证据的关注,显然是封建有罪推定思想的遗毒。对公诉权而言,追诉才是公诉权的本质属性,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条件代表国家进行追诉活动才是公诉权的正确定位。

  • 标签: 公诉权 客观性 追诉性 公正性
  • 简介:脾脏是人体最大的免疫器官,虽然其解剖位置隐蔽,却是腹部外伤中最容易受损的器官之一,占腹腔脏器损伤的30%~70%,居腹部闭合损伤的首位,因此外伤脾破裂在法医临床鉴定中较为常见.延迟出血是外伤脾破裂最危险的并发症,因外伤与脾破裂有数天的时间间隔,且个体症状的差异性,所以不仅临床上容易误诊,而且在法医临床鉴定时因要区分伤病关系等,故一直是法医鉴定的难点问题.本文作者通过1例外伤延迟脾破裂致人重伤的案例,浅谈其法医鉴定要点及把握原则.

  • 标签: 法医临床鉴定 延迟性脾破裂 病理诊断
  • 简介:近年来,程序制裁措施越来越受到学界和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它真的能有效抑制公安侦查中违反侦查程序的潜规则吗?本文从实践的角度,对侦查程序违法的原因、程序制裁的利弊和面临的困境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 标签: 侦查程序性违法 非法证据排除 程序性制裁 侦查令状制度
  • 简介:梳理公司的本质并在立法中加以合理疏导是当前和今后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这在我国已基本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和当前越来越强调公司社会责任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然而。目前学界对公司本质的表述存在营利、赢利抑或盈利之认识与使用的分歧,在造成误导的同时也引发了一定程度的以讹传讹。理清这一问题乃当务之急。因公司经营有风险而存在投入与产出对比后有盈余或亏损的情形,故公司的本质为重在目的或理想之营利,而非重在盈余结果之赢利或盈利,公司的营利包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动机、经营的持续和有盈余应分配之根本性。

  • 标签: 公司本质 营利 赢利 盈利 盈余
  • 简介:一、问题的提出案例一:甲系某大学计算机专业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交能力很强.乙有10台家用多媒体电脑待售,遂委托甲为其出售.甲与丙订立委托合同后,因产地发生地震,造成计算机主极短缺,同类型电脑价格畸升.后乙得知甲不满十八周岁,其与甲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未经甲的法定代理人追认,欲以此为由悔约,主张甲是无权代理.

  • 标签: 委托合同 代理授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有因性
  • 简介:司法鉴定工作中,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学鉴定极为常见。由于脾破裂不出现于受伤当时,一般2周内才发生延迟脾破裂现象,因此必须重视鉴定过程,做好全面分析,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案件办理过程中技术证据的有效,才能确保办案效率。为此本文通过详细案件分析,对外伤延迟脾破裂法医临床鉴定相关内容进行了分析与探究。

  • 标签: 关键词:外伤性延迟脾破裂 法医临床鉴定 案例分析 腹部脏器 B超 破裂时间
  • 简介:在我国的债法研究和立法过程中,存在着一种与科学及统一对立的趋势,甚至是以法典化的形式体现出来的解法典化趋势。法学既然是一门科学(即使是人文科学)就应当首先注重逻辑判断,然后才是价值判断,不能以主观价值判断替代客观的逻辑论证。同时,应当坚持债的统一。统一的前提应该是坚持“物权二分”及其必然的逻辑后果,即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独立与抽象。坚持债的客体的统一,即债的客体是行为而非现在通说的“债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以是行为”,否则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就要发生模糊;坚持用“请求权”统一债法,无论是合同、侵权、无因管理还是不当得利,后果都产生请求权;坚持物权救济措施与债权的救济措施相区分,坚持债权救济措施的统一

  • 标签: 物权 债权 独立性 无因性 债权行为 物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