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研究性学习作为一种学习方式具有悠久的历史,但作为一门课程则是一个新生事物.对这一新生事物人们的理解不尽相同,在理论研究领域和实践领域都存在一定分歧.现结合一些观点与现已开展的研究性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对研究性学习的认识与反思谈谈自己的看法.愿能给我们的研究性学习带来一些启示.
简介:未成年被害人具有易受伤害性与易受影响性两大基本特征,与普通作证方式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冲突.普通作证方式不仅容易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伤害,亦可能影响证言质量,故应允许未成年人采用特殊作证方式进行作证.文章通过分析域外立法关于特殊作证方式的规定,总结特殊作证方式的适用原则与适用程序,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合理建议.
简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要根据不同的事实和诉求,选择合适的裁判。对于行政机关公开的内容与原告申请公开的内容不一致的,法院经审查不符合公开条件的,应该驳回诉讼请求。在撤销不予公开的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裁判时机成熟,则应判令行政机关履行公开信息的义务,否则只作出要求被告答复的判决。对于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公开政府信息义务的,要判断拒绝行为是属于行政作为还是不作为,然后再作出不同判决。在原告请求确认违法和行政机关履行公开信息的法定义务时,法院应当向原告释明恰当的诉求,在判决中应针对原告的要求履行这一诉求作出判决。
简介:指导性案例由于特有的"应当参照"之价值,由指导性案例裁判理由衍生而来的裁判规则自然拥有了一般性效力,其发布者——最高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自然得以彰显,首先形成的是司法政策,之后会直接或间接改变社会利益格局或参与社会资源的分配,即参与公共政策之决策。法律体系的初步建成、成文司法解释自身弊端备受诟病等因素,以及自身符合司法权运行特质的优势,发布指导性案例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参与或创制公共政策的主要方式成为可能。指导性案例对公共政策发挥影响力,可以作三维度分析:最低层次为政策澄清,第二层次为政策发现,最高层次为政策制定。
简介:继《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本文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就认定和排除非法证据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后,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用"五条八款"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立了非法证据的排除程序,明确了检察机关的证明责任。现有检察机关承担非法证据排除的证明责任方式能否有效地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方法,应冷静客观地分析和评价,对可能存在的某些不足寻求实践解决及制度完善的路径与方法。
简介:<正>关于抵押权,如将其与质权进行比较,由于抵押权的设定者在保留对抵押标的物的占有的同时,依然能以该抵押标的物对债权进行担保,所以可以将其理解为是对标的物的价值(流通价值)权的支配,当债权无法得到清偿时,通过处分权实现价值(返还)的制度。与其相对,所谓质权,就是将标的物的占有转移至债权人,使其能够支配该标的物的用益价值。以这些基本原理为前提,本文将对日本的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与优先受偿的方式进行考察。
简介:现代社会损害频发,新型损害层出不穷,但是何种损害应当纳入侵权法的涵摄范围并可获得法律上的赔偿,现代各国并没有统一的规范标准。因此,以法典法系的典型立法例——德国与法国为研究对象,以是否限定受损害权益的性质、实际损害以及因果关系界定标准对确定可赔偿性损害的影响等为视角,比较两种立法例在确定可赔偿性损害时,是否存在因制度规范上的差异而导致实践上的严重分歧,并以纯粹经济损失在两种立法例下所遭遇的法律对待来说明,制度规范上的差异与可赔偿性损害范围确定的关系。
简介:认证,是人民法院审理各类案件的必经环节,所有证据都要经过法官认证.庭审活动中,正确选择认证方式,不仅仅是一种操作行为,它实质体现程序公正,关系到实体处理公正.
简介:
简介:律师收费一般由律师业务收费和律师服务开支及异地办案的食宿交通费构成。律师收费对于当事人来讲就是其支出的诉讼成本。从程序效益角度来讲当事人希望投人较少的律师费用获得既定水平的经济收益或者既定的律师费用的投人达到较高的经济收益。而对于律师来讲,作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
简介:根据我国目前检察机关关于举报工作的规定,我国公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和外籍人士通常可以采用的举报方式,主要是电话举报、信函举报和当面举报三种。
简介:逮捕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能有效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逮捕的审查标准及必要性条件做了相应的修正和补充,在此情形下,进一步完善逮捕必要性审查工作的指导理念和审查标准,建立健全逮捕工作,准确适用"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很有必要。
简介: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在党的决议中提出坚持依法执政,这是我们党在转换执政方式上的重大而理性的抉择.依法执政范畴应从执政方式的概念和执政活动的过程进行综合阐释.对中国共产党选择依法执政方式必然性的解说,主要从执政合法性、执政规律经验和治国兴邦方略三个层面切入,然后分析论证选择依法执政方式符合执政发展的内在逻辑和法治演进的核心要求.
简介:城管执法方式是行政执法方式的下位概念。由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不同城市有不同的名称)作为一个部门被设立时间还很短,制度发展和理论探索还远远不够,所以对于“城管的执法方式”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定义更没有专门的研究理论。在笔者看来,城管执法方式就是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城市管理相关工作过程中,对行政相对人进行管理及对其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所采取的各种方法和手段,包括教育、警告、罚款、收缴物品等。城管的执法方式及其执法后果直接关系到相对人对执法工作人员及整个城管部门的评判,
简介: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颁布,首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条;而与此同时,各地频频报道一系列冤假错案。这些冤假错案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非法讯问手段;而这些非法讯问手段的存在根源在于我国“职权式”侦查讯问模式的弊端;“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的构建,意在增强犯罪嫌疑人的诉讼主体地位,制衡在讯问程序中对侦查人员行为的制约,从而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讯问阶段的基本权益。
简介: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就关于完善我国司法改革进行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以此为背景进一步探究我国的死刑存废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简介:埃及作为中东北非地区最早开始立宪探索的重要国家,一直担当着宪法变迁“先行者”的角色.纵观埃及宪法变迁史,其宪法变迁的方式集中表现为“宪法革新”“宪法修改”和“宪法解释”三种形式.由于系成文宪法国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并不存在.埃及宪法变迁在军人主导以及公投公决修宪等方面具有鲜明特色.
简介:民事审判检察监督制度对于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发挥着重要作用,完善和规范民事检察监督方式是民事检察制度充分发挥作用的核心问题。检察机关履行监督权只能以法律监督者的角色出现,以确保民事审判的公平公正。要逐步从加强抗诉制度、赋予检察机关必要的权限、适当拓展监督的范围、健全监督途径等方面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权的行使方式。
简介:刑事审判方式是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国家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从立法上确定了我国职权主义的审判模式,是在旧的经济体制和历史环境中产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制观念的加强,对司法公正的渴望,法官“中立”的控辩式审判方式已逐渐取代“纠问式”的审判方式。
简介:公力救济的严格程序法定限制了私权保护,其所依据的法律的正当性决定了人们对私力救济的选择。法理上,法律本身的局限性,使公力救济无法提供正当的评判依据;法律实践上,实体法提供的评判标准不正当:适用法律不当,赔偿制度及赔偿标准的制定失当、缺乏客观公正的特别证明,致使人们抛弃公力救济。
对"研究性学习"的反思
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作证方式探究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裁判方式若干问题探究
指导性案例:公共政策的一种表达方式
检察机关承担证据合法性证明责任方式之评析
抵押权的实现方式与优先受偿的方式
论德国与法国侵权法中可赔偿性损害的确定方式
民事认证方式的选择
裁断:解决争议的新方式
律师收费的主要方式
举报主要有哪几种方式采取哪种方式更好
逮捕必要性审查及工作机制探究
中国共产党选择依法执政方式必然性的三重论证
浅论执法方式的现实选择——以临潼城管执法方式为分析样本
我国“抗辩式”侦查讯问模式构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探究
刑罚方式中的死刑存废研究
埃及宪法变迁的方式和特色
民事审判检察监督方式的完善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小议
由极端方式私力救济的现状看公力救济——对公力救济制度性缺陷的法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