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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房屋登记办法》已于2008年7月1日施行。该办法除了规定境外登记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的委托书需要公证和认证外,在登记过程中没有关于公证的规定。这个事实在公证界引起了一定的担忧。研究和解决这个问题,要从公证的独特作用谈起。就房地产领域而言,要从公证与房屋登记的功能异同对比中寻求答案。

  • 标签: 房屋登记 公证 异同 独特作用 委托书 申请人
  • 简介:在我国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的要求下,农村地区也相应地进行了农村房屋登记,但农村房屋登记往往处于不重视的困境,主要原因在于立法将房屋占有范围之内的宅基地规定为集体所有.因农民欲要建设房屋必须要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但立法却将宅基地使用权人限制为农村集体成员,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实际被限制流转,相反,立法并没有限制农村房屋的自由流转,此种状态必然导致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往往与宅基地使用权人并不一致,农村房屋的价值受损,登记与否就显得并不重要.尽管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被赋予了生活保障功能,但宅基地的社会保障功能逐渐弱化,财产性功能日益增加,人们在习惯上以及实务中已经将其作为私有财产,即宅基地并非集体所有土地而是私有土地,此种事实必然为进一步宅基地自由流转奠定了基础,未来立法应当予以重视.

  • 标签: 农村房屋登记 农村集体成员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集体所有
  • 简介:【裁判要旨】房屋买卖中,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是出卖人的主要义务。出卖人已交付房屋,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买受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届满之日起超过两年才请求出卖人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此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即使买受人已经付清房款且占有房屋,也不能确认买受人享有房屋所有权。

  • 标签: 房屋买卖 诉讼时效 交付 转移登记 房屋权属 合同约定
  • 简介: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其归属自然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譬如物权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就属于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然而,民事审判实践和执行工作中远不限于上列法条所列举的情形。假如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

  • 标签: 对抗效力 房屋权属 房屋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物权 约定
  • 简介:房屋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要基本生活和生产资料,是社会的重要物质财富。房屋买卖作为房屋流转的主要方式,其行为有效与否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利益息息相关,而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产权过户登记的关系问题却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新合同法第44条对合同的效力作了规定,然而对该条的理解亦不统一,这必将造成实践上的混乱。为了澄清上述问题,本文试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产权过户登记的关系略作论述。一、合同的成立、生效与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概述。房屋买卖合同是合同的一种,谈到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首先要从合同及其成立与生效说起。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新《合

  • 标签: 房屋买卖合同 过户登记 产权过户 合同生效 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
  • 简介:对于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问题,我国相关立法存在严重缺陷。国外立法区分不同原因下的不实登记的责任追究的做法,值得借鉴。为维护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我国立法应当明确规定商事不实登记的效力及其责任承担。

  • 标签: 商事登记 不实登记 效力 外观主义 安全与效率
  • 简介:有位当事人于2003年与其母在我处办理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内容是当事人的母亲将其本人所有的房屋赠与给当事人所有。前不久,当事人母亲去世了.她拿着赠与合同公证书到房产局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时。被告知要赠与双方当事人同时申请办理转移登记,鉴于赠与人已去世,要求先办理继承公证后再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

  • 标签: 房屋登记 合同公证 转移登记 当事人 法定继承人 受赠人
  • 简介: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中引入自愿公证,采取前置选择性公证实质审查制度,设立选择性的办理房产证"绿色通道",是解决老百姓购房后办理房产证难的有效途径。同时,对减轻国家财政负担和房产登记机关压力,提高房屋交易安全等方面也具有积极作用。

  • 标签: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前置性选择 公证 实质审查制度
  • 简介:姓与名如何择取,属于个人受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姓名权的行使方式是姓名登记。对公安机关而言姓名登记应该是无自由裁量权的羁束行政行为。导致它沦为行政许可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对称姓与取名等事项未作具体规定。统一规范姓名登记、保障姓名权,已是时代发展之必需。对姓名用字、第三姓、抚养方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基于主观价值判断的姓名变更、姓名变更次数等议题,未来立法都应持宽松和开放态度,以充分保障个人尤其是少数人的姓名权。姓名权对姓名登记具有防御权功能,对姓名登记过程中的侵害姓名权现象,法院可对登记行为实施司法审查。

  • 标签: 姓名权 姓名登记 姓名变更 司法审查
  • 简介:不动产登记簿错误可以分为权利事项错误与非权利事项错误。权利事项错误意味着登记簿上对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的记载不正确,而非权利事项错误则是指那些不涉及物权归属和内容的登记簿错误。二者在是否会对物权构成妨害、是否导致善意取得以及更正登记的程序上完全不同。我国《物权法》第19条区分了这两类错误,并确立了不同的更正程序与要件。当不动产登记簿上存在权利事项错误时,应由利害关系人行使更正请求权请求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同意更正。如果权利人拒绝的,更正请求权人应诉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解决该民事争议。原则上,只有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才属于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证据,登记机构才能据此进行更正登记。但是,对于非权利事项错误,权利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而申请更正登记,登记机构也可以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

  • 标签: 不动产登记簿错误 更正登记 权利事项错误 非权利事项错误
  • 简介:本文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四个方面尚须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即:1、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与房产登记效力;2、房屋二重买卖中的登记效力问题;3、房屋分期付款买卖中的登记效力问题;4、房产抵押中的登记效力问题;结合不同的主张,提出自己的研究心得,抛砖引玉,并求教于同仁。

  • 标签: 房产 登记 法律效力
  • 简介:融资租赁中租赁物的占有者和所有者的分离向传统物权公示方法提出了挑战,以占有为其公示方法已难以使出租人的权利内容为公众所知,融资租赁登记制度遂应运而生。合理的融资租赁登记制度由以下要素构成:在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之间采纳登记对抗主义;建立统一的动产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与登记事项简单明了;在双方申请主义和单方申请主义之间采纳登记单方申请主义;在实质审查和形式审查之间采取形式审查。

  • 标签: 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登记 登记对抗主义 登记单方申请主义 形式审查
  • 简介:"融资登记"违反了我国的公司登记管理制度和国家关于公司出资方面的规定,不但扰乱了国家对公司这一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的正常管理秩序,也潜在地侵害了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大众的利益,因此应当对其进行法律上的规制。

  • 标签: 融资 公司债权 罪名 行为 登记管理制度 市场经济主体
  • 简介:异议登记制度滥觞于早期普鲁士法,在德国和日本得到完善.异议登记制度的设立目的在于保护真正的权利人,其效力在于阻却登记的公信力,它是为更正登记所设置的一种临时措施,是更正登记的一种辅助手段,它能够将法律对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与对真正权利人利益的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二者利益的平衡.我国应创设异议登记制度,并在异议登记的效力、异议登记的有效期间和登记申请人等方面做出合理的规定,我们应借鉴国外立法中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力争建立一套高质量的异议登记制度.

  • 标签: 异议登记制度 中国 真正权利人 善意第三人 法律效力 民法
  • 简介:<正>(2006年5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规范户外广告登记管理,促进户外广告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广告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场所、空间、设施等发布的广告。

  • 标签: 广告管理条例 户外广告 工商行政管理 登记机关 行政法规 核准登记
  • 简介:<正>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本市统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统计资料的准确性,根据《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的统计登记,是指统计机构对本市范围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经济联合组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关组织(以下统称单位)的基本情况进行登记注册的活动。

  • 标签: 统计机构 统计登记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登记证 县人民政府 资料的准确性
  • 简介:加强不动产登记错误的法律救济,是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重要内容和目标.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统一,并逐步向法院统一管辖过渡.不动产登记行为本质上是民事行为,而非行政行为.对不动产登记应采实质审查制,以强化登记机关的责任.不动产登记错误属民事侵权行为,应通过民事诉讼予以更正和补救.设立赔偿基金,以完善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赔偿机制.

  • 标签: 不动产登记 登记机关 登记行为 实质审查 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