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即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经常谩骂、恐吓也是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属于公共性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近年来,我国家庭暴力呈多发态势,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家庭暴力犯罪时有发生。“据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统计,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近10%的故意杀人案件涉及家庭暴力;每年约有10万个家庭因为家暴而解体。”多发的家暴犯罪行为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严重破坏家庭和谐,影响社会稳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目前,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已经成为亟须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简介:以邪教倾向性人格为切入点,以高校学生为主要研究对象,专门设计调查问卷。调研结果显示,大学生的主流是积极、健康的,有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家庭、学校生活和谐,对宗教和邪教也有正确的认识。但在当前社会形势下,大学生信仰状况仍呈现出矛盾性、非理性、多样性和可塑性的特征。部分大学生对当今社会表示不满;否认道德对人的发展的作用;对自己的前途感到迷茫;部分大学生有迷信思想,甚至对邪教抱一定的赞同态度。因此,必须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培育其科学精神;加强高校反邪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主观能动性;宣传宗教政策,挤压邪教生存空间;关心学生心理健康,重视学生精神需求;坚守网络阵地,净化网络环境;优化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鼓励理论研究,探索邪教防控新对策。
简介:虚拟货币、网络银行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促进了贪污贿赂犯罪中自洗钱的实施和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自洗钱行为单独构成洗钱罪,与贪污贿赂罪数罪并罚.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确立后,中国对反洗钱的重视程度持续提升,自洗钱只能由他犯的限制性框架被解禁."自洗钱"入罪符合相关国际公约的立法宗旨,有利于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但"自洗钱"入罪作为加大涉腐洗钱犯罪惩治力度的法律利器,在具体司法适用过程中面临困境,如适用率低、入罪难等问题.这一方面与自洗钱行为的主观认识内涵有关,另一方面也与贪污贿赂自洗钱行为模式复杂、过程隐蔽相关.针对该问题,必须基于中国司法实践环境与国际洗钱与反洗钱博弈综合考量,建议适度扩张自洗钱法益保护范围,建立自洗钱犯罪处罚、合作体系,扩充自洗钱行为方式范围,涉腐自洗钱条款也会逐渐走出适用困境.Abstract:The development of virtual currencies,network banking,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ies facilitate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completion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in crimes involving embezzlement and bribery.Amend-ment XI to the Criminal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lists self-money laundering as a separate money laun-dering crime,breaking the restrictive framework that it must be committed by someone else.This is reflective of the specific interest that China has in anti-money laundering.The criminalization of self-money laundering has been ad-opted as a powerful legal weapon against money laundering.However,it has confronted a series of dilemmas in terms of specific judicial applicat...
简介:从宏观视角运用社会成本理论进行分析,将责任保险机制引入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不仅可以大幅度地节省侵权的救济成本,而且可以提高综合社会损害防控体系的运行效率。那种认为在侵权损害赔偿领域引入保险机制必然扩大社会损害规模因而是无效率的传统观念可能并不正确。责任保险制度是否有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相关制度如何安排。为提高责任保险制度的效率,相关制度的设计必须从社会损害综合防控的视角出发,一方面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强化侵权损害的救济成本控制;另一方面,应充分重视保险机制提高综合社会损害防控体系运行效率的作用,通过更有效率的社会损害防控体系,降低社会损害的总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