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文字狱"自古有之,以清朝乾隆时期为最盛。学界对"文字狱"的研究多集中于庄廷龙《明史》案、《南山集》案、曾静案等大的案件,研究视角往往是自上而下地将"文字狱"视为一种满族统治者针对汉族文人的压迫政策,是一种封建专制统治的"文统"策略。其实,"文字狱"中还有大量由小民发起的诬告陷害案件,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分析可形成"文字狱"研究的自下而上的视角。清代"文字狱"文献中包含了至少25件诬告陷害案件,这些案件主要发生在健讼的江南地区,发起人以平民为主,针对对象主要是士绅阶层,目的包括敲诈钱财、报复陷害和反抗欺凌等。这使我们看到了清朝"文字狱"的另外一面,即平民积极利用"文字狱"来实现自己特殊目的的一面。这种情况的发生与清朝百姓的生存压力相关,与"文字狱"本身的特点及牵涉的法律制度相关,与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相关。
简介:苛内媚外的法律文化在中国古已有之,绝非鸦片战争之后的产物,它与国家主权是否完整并没有直接关系。鸦片战争之前的清政府拥有完整主权,却在涉外活动中长期运用苛内媚外的手段处理问题,洪任辉案以及美国人亨特的著作都充分显示了这一点。苛内媚外法文化在清代登峰造极,这与当时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因素密切相关。苛内媚外的法文化激化了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在中国历史上影响十分恶劣,使国家与民族利益受到严重损害。以往的涉外法律史研究,比较重视涉外法律制度构建层面的研究,在涉外法律文化影响研究层面稍显不足。今天的法治社会建设应当以史为鉴,严防苛内媚外法文化的死灰复燃。
简介:温州市劳教所设立心理矫治咨询热线浙江省司法厅办公室近日,温州市劳教所在康复集训大队专门设立了心理矫治咨询热线,向社会、解教人员及家属解答有关心理障碍、因吸毒造成生理不适而引起一系列症状等方面问题的咨询。该心理咨询热线每周一、四开通,由具有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务人员负责接待,并由大队分管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对每期咨询情况,要进行归纳、分析,形成材料,以掌握戒毒人员解教回归社会后的心理变化,并作为指导在教人员的参考资料。厦门市重申商品房买卖合同仍应依法予以公证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厦门市政府法制局牵头组织市信访局、人大法制委。司法局、公证处、土房局、物价局等部门召开协调会。会议认为市土房局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不强求公证”的规定与省、市法规的规定不符,建议废止。会后,市土房局下文废止了“商品房出售不强求公证”的有关规定;部分区房管部门如同安区房管局向所辖各房地产公司下发了《关于购买商品房需经公证机关依法公证的通知》。烟台市“三五”普法“七到家”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三五”普法以来,烟台市不断总结、完善和深化“法律进万家”做法,突出抓好“法律七到家”:法律读本送到家;法律辅导讲到家;法律咨询解到家;法制文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