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诉讼话动不同坏节中的司法鉴定的实施主体是有所差异的,对于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而言,其有别于庭审证明环节的各种因素,引发侦查技术活动与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活动两者间的辨析与思考.虽然同为技术活动,且在技术内容体系上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性,但两者从主体、程序乃至结果应用,各有其特点,需要认真梳理并界定之.同时,刑事侦查案件中的司法鉴定活动作为司法鉴定的组成部分,从司法鉴定学科建设的角度对其进行审视,以探讨学科发展问题,并在展开的基本视角下进行讨论,力求为更为客观、科学地建言于学科发展及司法鉴定人才培养。
简介:学界对生命法学存在与否仍莫衷一是,不管是官方文件还是主流学术讨论,都尚未认同生命法的学科地位,与此同时,国外早已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不仅产生了大量的文献资料,而且美国还将其列为法学二级学科。中国生命法学科的发展前途是光明的,其学科体系已然形成;但是道路是曲折的,其发展反映了中国学科划分设置的诸多弊端与成见。生命法学契合了新兴学科研究、跨学科研究、主题学科研究、问题意识研究的学科发展趋势,虽然不借助“自上而下”的设计之手,但却可以走出一条“自下而上”的生成之路。
简介:<正>中国民事再审应当遵循什么样的模式?这既是一个理论热点,又是一个实务问题。在鼎沸的学术之争中,关于再审模式的每个细节几乎都遭受到"质疑"和"拷问"。然而,在各种智识的对抗中,在对细节问题不遗余力的探究中,能够将自身论点贯穿始终提出一个具有自洽性的再审"模式"者,可谓寥寥无几。无论如何,再审是一个司法程序,其存在与展开不应当脱离程序二字本身所内蕴的法治意义。有鉴于此,从程序视角对再审构造进行解剖,当有其可自足的论说空间。一、启动与终结民事再审的程序缘由关于再审,第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启动?与之相对应的另一个问题是,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启动和终结,是同一个再审程序在时空上发展的两端,二者存在之理由既有一定的差别,又必然存在共通之处。毕竟,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对"再审为什么应当终结?"这个问题的回答,也就是对"再审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