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从法医学角度分析医疗纠纷的成因并提出预防措施,探讨医疗过错鉴定的发展趋势及先进理念。方法对2008—2012年湖南省湘雅司法鉴定中心办理的218例医疗纠纷案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医疗纠纷案例逐年增加。男女比例接近1∶1,10岁以下儿童、41~50岁男性人群、21~30岁女性人群所占比例较其他年龄组高;(2)被鉴定人死亡的占25.69%;被鉴定人残疾的占34.40%;被鉴定人完全康复或未构成残疾的占39.91%。符合生存机会或治愈机会丧失概念的案例有37例,占16.97%;(3)医疗纠纷多见于县级医院,占33.03%。发生医疗纠纷最多的临床专业科室大类为外科,占50.46%;(4)认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失行为的占78.44%,主要医疗过失种类有:误(漏)诊误(漏)治,治疗(操作)不规范,违反医疗相关法律法规及操作规范等;(5)认定医疗过失与被鉴定人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占62.39%。鉴定医方有责任的占65.60%。结论医疗纠纷不仅数量逐年增多,鉴定的复杂性和难度也在不断增加。低级别医疗机构出现医疗纠纷的比例相对较高,骨科、妇产科发生医疗纠纷风险较高,医疗纠纷所涉及的临床专业科室也越来越多。生存机会丧失等理论在司法实践活动中的应用,有助于更加科学、公正地开展鉴定工作。
简介:在修法后,德国医疗纠纷的重心,从侵权行为法转向为契约法。德国学者也认为此一转变是一个好的转变,因为医疗责任原本就是以契约责任为主。医病间也是平等的契约伙伴关系。医师并非对病人从事"侵权行为",其责任应该是义务之违反。当然在实务上,仍是双轨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