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行政补贴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公共利益目的,给私人发放财产性资助的行为。这种资助既包括积极的资助,如直接资助金钱,又包括消极的资助,如税款的减免。近几年,国家采取大量的行政补贴来解决一些经济、社会问题,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补贴的设置和发放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补贴发放的依据层次低;发放补贴随意性强,没有经过严密的科学论证;发放的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易导致腐败;发放补贴损害第三者利益时,救济的途径不通畅;补贴绩效评估制度付诸阙如等等,本文从法律规制、公共利益的界定、国内的补贴要与《SCM》的补贴规定相协调和第三者利益受损时如何救济等方面进行了阐述,以期完善我国行政补贴的相关制度。
简介:法律援助办案补贴问题长期以来被忽略了,至少有以下现象能够证明这一事实。一是办案补贴标准普遍偏低,有的甚至无法满足一个合格的法律服务所需的成本。2006年全国平均每个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为410元,有12个省、区规定法律援助每案最低补贴标准在200元以下。二是办案补贴政策的制定出台普遍晚于案件范同和经济困难标准。多数省区市都是在规定了法律援助案件的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后,法律援助的办案补贴还迟迟不能出台。三是办案补贴政策简单僵化,执行不到位。目前采取低标准包干补贴的现象非常普遍,尽管如此,还常常不能及时兑现,对律师办案补贴进行抽头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简介:从发展历史与政治经济背景来看,利息管制是一项体现私法中社会化考量的制度。本文的分析表明,其具有扶助贫弱的效果,并且未必造成经济效率的降低。在具体内容上,宜对消费信贷进行较严格的管制,对商业信贷则应采取相对宽松的态度。我国现行法的利息管制规则对保护消费者而言上限过高;对企业而言又成了无谓的负担,应及时修正。在管制方式上,各国通常都将显失公平制度作为兜底性的规范。我国虽有同样的规定,但对该制度的理解与认识仍有欠缺,以至于实践中极少应用。利息管制制度具体运行的效果,取决于信贷的弹性或管制的有效性。在传统社会,资本的流动性较弱,投资选择有限,因此利息管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发生财富转移的效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公司制度的建立,投资手段日益多样,利息管制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效果日益降低。这在一定程度上促成了其他替代如个人破产等制度的建立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