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776年北关十三个邦宣布脱离英国王室自立以来,其所建立的邦联体制因主权分散、列强环伺而日渐濒于分崩离析,通过立宪塑造一个强有力的共和国成为1787年费城制宪会议的主题。在对这场决定美国国运的大讨论的往昔解读中,汉密尔顿的作用很少有论者提及。但若对美国宪法文本详加考察,其最具创造性、对整合联邦共和国起重要作用的“总统”部分几乎完全照搬汉密尔顿在6月18日提出的制宪方案。本文试图通过对麦迪逊《制宪会议记录》及其他美国制宪文本的解读,还原会议代表们所关切的根本问题与困局,考察汉密尔顿制宪方案中有关总统制的设计及其思路,梳理这一设想是如何通过费城会议逐步落实为堪称“共和君主”的总统的,并略析此一设计的局限与困境。
简介:在法律社会学视角下,中国传统法律研究主要包括“德治”和“法治”两种研究范式;这两种范式都过于强调法律的儒家化特征进而忽视了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的区别,因此未能回应西方学界认为中国不具有法律或法治的法律东方主义观点。事实上,中国传统法律的官方表达与民间实践之间并不具有一致性,在儒家化法律表达之下实际上存在着大量的宗教性法律实践;正是基于对法律宗教性特征的发现,中国传统法律的运行机制才能够摆脱法律儒家化的简单模式,形成了一种哲学、道德、宗教和法律相融合的复杂互动模式,从而为从法律宗教性特征和复杂文化面向的视角回应法律东方主义观点提供一种新的思想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