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办好审议意见的交接,是体现审议效果的前提审议意见来自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议题的深入了解和分析.一般情况下,常委会组成人员都经过调查研究,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向群众征求意见,结合有关法律或规定,拿出个人的意见或看法.会后工作人员经过对这些意见进行认真的分析、综合整理后,以的形式,向"一府两院"提出内容概括、有可操作性的审议意见.对审议意见较多、问题比较尖锐的议题,就应当在外,由人大常委会分管主任或相关工作委员会,把常委会提出的整改意见单独提出.不论采用什么方式交接,都要让"一府两院"知道存在的问题是什么,会议提出了怎样的整改意见、要求,以促进审议意见的落实.
简介:方福前1954年生,安徽庐江人,经济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杂志主编,兼任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民政部政策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主要著作有:《从(货币论)到(通论):凯恩斯经济思想发展过程研究》、《公共选择理论:政治的经济学》、《当代西方经济学主要流派》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人民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20馀篇。自1996年以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和重大研究项目各1项,北京市政府委托项目2项。